早年发的“房产证”公章盖的竟是“深建协”
4月5日,本媒体《补那点钱连个洗手间都买不到》报道曝出了南山区沙河建工村一企业拆迁补偿方案引发居民不满。日前,南山沙河建工村居民谢先生等人联名找到深圳晚报,投诉也遭遇同样待遇。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谢先生等人当年购房时,曾拿到一个盖有深圳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深建协”)公章的房产证。
谢先生的房子位于沙河建工村2号,是一栋5层楼高的连体楼,楼房的南侧已经开拆。2000年为解决员工居住问题,深建协在沙河建工村2号兴建集资房。“楼房是建在排水渠上,通过在排水渠上埋管、回填、打桩建起来的。我们也担心有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但当时领导说在跑手续,因为信任他们,后来就没过问了”,谢先生说。楼房建好后,员工交纳了约8万元买到面积94平方米的房子,并拿到了盖有“深建协”公章的房产证。
深建协收到3000万元补偿款?
“据我们了解政府已经给深建协3000万元的补偿款,并已经直接打到深建协的账号上。而深建协给我们的补偿是:以当时集资款45%外加3万元,算下来就差不多8万。”谢先生苦笑道,“这房子是我们这些在深圳打拼的人惟一的栖身之地,现居住着三代人的就有3户。拿到这8万元,买不到房子,我们在深圳就没有家了。”对于补偿结果,谢先生等人表示难以接受。
“没有‘拆迁补偿款’一说,只有拆迁安置补助费用,政府纪要已经有明确规定。”深建协曾秘书指着一份市政府办公会议纪要向记者解释说,“深建协受政府委托,牵头各企业做好拆迁工作。”
据其介绍,谢先生所说的补偿款是政府给的一笔临时过渡搬迁安置补助。“这笔拆迁补助费是沙河建工村的10多家企业的,不是某个人的。已经分配给了各个企业,深建协什么都没拿,都是公开透明的。”曾秘书强调说。
就当年昌河公司集资建楼的合法性以及向购房者发放盖有深建协公章的房产证一事时,曾秘书没有正面回答。“很多大企业早期都这样做,但国家只承认国土局发的房产证,协会发的房产证只是面子上的东西。”曾秘书说,“我们都有合约,临时用地上的建筑,风险自负。”
业主要维权非常困难
记者采访了房地产知名律师、深圳二手房律师团首席律师张茂荣。张茂荣称:按照相关法规,作为一个行业协会,深建协不具备房屋所有权登记职能,所发房产证很显然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深建协的这种作为是不合法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这个项目如果是违建,业主维权将十分困难,因为房产证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买方拥有合法房屋所有权依据。
即便诉诸法律,面临的结果也无非是退房退款,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解决。另外,如果双方买卖合同有“一旦发生拆迁补偿,受益归买方所有”的特殊约定,从公平公正原则来说,无论是否是违建,卖方都应当予以遵守。张茂荣提醒,购房时一定要购买合法的产权房,切勿购买没有报建手续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