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地产要闻|浙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二手房首付比例最低15%
#政策#
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8月11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继续征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明确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条件合适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征集范围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纳入保交房攻坚战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且已明确具体竣工日期的在建未售商品房。
浙江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分户验收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前,第二阶段在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
海南安居房重大变化!上市交易10年改5年,大规模建设转为“以需定建”
海南省安居房的建设和管理迎来重大变革。“安居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五年的,购房人可以将安居房上市交易或者申购政府持有的安居房产权份额。上市交易的,购房人和政府按照产权份额获得出售住房总价款的相应部分。申购政府持有的安居房产权份额的,可以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完全产权。”这是近日海南省人大网发布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安居房建设和管理若干规定(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中的内容,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市场#
苏州发布公积金新政:二手房首付比例最低15%
8月12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其中提到,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转公”贷款),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住房已出售的,可核减相应贷款次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15%。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可选择家庭任意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前十二个月应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行为,一年可提取一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一年物业费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至少按最新缴存基数留存一个月的缴存额(不含新职工补贴)。
#房企#
中国金茂:前7月累计签约销售金额618亿元
8月11日,中国金茂公告称,7月,集团实现签约销售金额84.6亿元,签约销售建筑面积37.66万平方米。截至2025年7月31日,前7个月累计签约销售金额618.07亿元(含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南京青龙山国际生态新城等8个城市运营项目的成交金额),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277.05万平方米。
旭辉控股集团:前7月合同销售金额112亿元
8月11日,旭辉控股集团公告称,2025年7月,集团合同销售(含合营及联营公司)金额约10.4亿元,面积约9.13万平方米,均价约1.28万元/平方米;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约6亿元。1-7月累计,合同销售(含合营及联营公司)金额约112亿元,面积约108.06万平方米,均价约1.08万元/平方米;公司股东权益应占合同销售金额约5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