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地产要闻 | 自然资源部: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江苏常州: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_新浪地产网

今日地产要闻 | 自然资源部: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江苏常州: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

提要:今日地产要闻

  #政策#

自然资源部:强化土地政策支持,加快老旧小区改造

  6月13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土地政策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深化调查评估、加强规划统筹、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等四个方面提出举措,要求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规划土地政策,加强专业服务,提高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力度。其中,《通知》指出深化资源资产调查评估,为科学规划奠定基础。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拆除重建范围的,应保证土地、房屋权利清晰、合法、无争议,原则上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要深化规划单元及社区层面规划实施评估体检,充分了解改造更新需求和利益相关方意见。细化资源资产调查,基于产权关系,梳理挖掘可利用的存量空间资源资产,综合分析、评估改造工作的可实施性。

江苏常州: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

  6月13日,据“常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江苏省常州市房地产业发展与房地产市场调控联席会议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即日起实施降低首付比例、降低贷款利率、加大公积金支持、优化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等十二条举措,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中,通知提出加快征收安置。不再新建安置房,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非社会资本受让土地未实质性开工建设的安置房项目一律不再建设;一律不再新增安置房用地供应。收购商品房用于征收安置,对有安置需求的地区,可采取直接购买或房票方式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房。

  #政策# 

  央行:支持地方收储存量商品房

  6月12日,央行在济南市召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工作推进会,调研推广前期租赁住房贷款支持计划试点经验,部署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工作。全国200多个城市视频参会。会议强调,房地产业发展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关系经济运行和金融稳定大局。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支持国企收储未售新房是监管部门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库存”的重要一步。这次会议的召开,也意味着推动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终于进入实质落地阶段。

5月长沙新房市场客户来访量大增三成

  湖南中原地产研究院发布的报告称,5月长沙新房市场供应量有所下滑,但成交量在假期营销和“517”楼市新政带动下,环比有所增长,市场呈现复苏走势。数据显示,5月长沙市内五区商品住宅供应42.24万平方米,环比减少17%;网签成交39.66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0%;成交均价15202元/平方米,环比上涨3%。从产品看,市场分化持续,130平方米~144平方米产品为市场主力,刚需舒适型产品稳占市场主流,高端改善产品占比有所上涨。从细分物业看,别墅、洋房量价双涨,大户型住宅量涨价跌。从区域、板块看,湘江新区各项指标领先市内五区,大王山北板块成交量蝉联首位。

  #房企#

金地集团为河北固安项目提供4.25亿元融资担保

  6月13日,金地集团发布关于为河北固安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称,为其位于河北固安的地产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据悉,金地集团旗下的北京金地昆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廊坊兴晟辉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96.44%的股权,该公司主要负责开发位于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孔雀大道南侧的金地褐石雅苑项目。为满足项目资金需求,项目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了4.25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年。金地集团为确保该笔融资的顺利进行,与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承诺为这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4.25亿元。担保期限将从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直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中交地产向控股股东借款4亿元

  6月13日,中交地产发布关于向关联方借款进展的公告。公告称,近期根据经营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借款4亿元,借款期限1个月,借款年利率为7%,本次借款前,公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0亿元,本次借款后,公司已使用向地产集团借款额度为4亿元。公告表示,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土地#

苏州市全面推广“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6月13日,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各地“拿地即开工”实践创新基础上总结提升经验,探索可参考可推广的“拿地开工”审批模式,指导全市规范有效开展“拿地即开工”审批,推进“拿地即开工”模式常态化运行,助力全市各类工程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达效”,推动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其中,《指导意见》明确了“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的概念,即对暂未供地且有快速开工需求的项目,全面前移审批服务,确保项目依法快速开工。进一步明确了“投资管理、供地管理、建设主线、建设辅线”多线并行办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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