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成为首个租房即可落户的副省级省会城市
沈阳将成为第一个租房即可落户的副省级省会城市。
《沈阳市进一步促进外来人口落户若干政策措施》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沈阳市房产局副局长廖文予明确表示,此次针对租房群体放开落户政策,充分考虑实际后进行了调整。
据了解,此次租赁房屋落户,在个人住宅、商业用房、企业经营长租公寓进行租赁房屋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需要有签订半年(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在该地实际居住,可以办理落户。经房主同意后,可以将户口落在租赁房屋处,也可以落在租赁房屋所在辖区的派出所集体户。
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户政科科长王姝懿表示,对于在沈阳市生活和就学就业的外地人,给予更多的落户便利政策,为日后在沈阳生活就业提供一定的保障。
来自山西晋城的王琦(化名)说:“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和爱人在沈阳打拼,一直租房住,很想把双方父母都接过来跟我们一起生活。以前顾虑很多,现在有了这个政策就好了。我和爱人也有在沈阳买房的打算。”
肖婧(化名)是辽宁大学一名即将毕业的研究生,已经决定留在沈阳发展,“虽然目前没有足够实力买房,但是听说拿着户口簿、身份证、学生证或者在读证明到派出所就能办理,这么方便的确出乎我的意料。”
截至2023年末,沈阳市常住人口920.4万人,城镇人口占比将近85%,同比去年新增5.7万人,是少数保持常住人口正增长的东北城市。辽宁省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石海均认为:“来沈阳短期打工的人不少,让这些人定居沈阳,当然是好事一桩。租房落户政策,就是为这些人量身定做,对于那些资金不足但对沈阳有好感的人是及时雨,是从‘人房地钱’综合角度在思考并解决问题,有利于沈阳房屋租赁市场的活跃和繁荣。”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消息,沈阳市3年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累计使用资金超百亿元,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主体供给的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体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发展。通过新建、配建、改建、改造等多种方式,多元化筹集房源,累计筹集新增租赁住房7.25万套,超计划筹集1.35万套,有效扩大了租赁住房供给。
为进一步加大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政策支持力度,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也下发了《关于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在沈阳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新市民、青年人,可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租金,全额提取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将带动租房市场的良性循环,鼓励更多的人选择租房而非盲目购房,对稳定房地产市场也有积极作用。
记者从沈阳市房产局刚刚公布的《2024年沈阳市住房发展计划》中了解到,今年将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住房问题。按照住房供应计划,将实现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3.5万户。
在沈阳浑南长白地区芒果中介工作的小沈说:“我们都知道这个政策,对中介来说肯定是利好。就我的经验来看,七八月份是租房旺季,届时与新政效应叠加,很值得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广东佛山几乎同步给出租房落户政策。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近期实施购房落户和租房落户主要是为了吸引新市民、青年人等前来买房或租房落户本地,释放消费潜力,构建先租后买的住房消费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