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立“土地超市”:防止文旅康养项目变相开发房地产
提要:5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
5月2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实施意见》,有效破解“项目等土地”问题,提高土地资源要素保障水平,促进项目“签约即拿地”“拿地即开工”。
“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土地超市”信息平台,实现归集产权明晰的存量建设用地、发布公开透明的土地信息、配对有效精准的项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选择、实施规范高效的服务监管为一体的土地全生命周期监管制度体系。
意见提出,统筹将政府已完成收储的土地,符合规划和“净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不含划拨供应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依法有偿收回、无偿收回且具备新供应条件的土地(含闲置土地),符合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城中村、城郊村)和农垦经营性建设用地等,纳入“土地超市”。适时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将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纳入“土地超市”。“土地超市”中提供用于供应的土地应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不得违反和突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
结合“土地超市”制度改革,实施建设用地“批、供、用、管、查”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和业务协同,对土地供应后履约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同步将土地利用动态向省、市县各级业务部门定期推送,相关部门结合土地利用情况及时开展动态巡查,及早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工、竣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及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对已出让产业用地的对赌协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管和评价。严格监管土地利用过程中违法调整规划、不按照规划建设、土地闲置等问题,对文旅康养项目应当在土地出让时明确自持要求,不得分割销售,防止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圈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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