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这些小区可以增设电梯啦_新浪地产网
关闭广告

宿迁:这些小区可以增设电梯啦

提要: 提起城市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热点话题。

  提起城市适老化改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是热点话题。12月22日,记者从宿迁市召开的1+X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优化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升宜居水平,宿迁近日出台了《关于开展宿迁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划市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

  宿迁哪些地区的既有住宅可以增设电梯?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费用等由谁承担?

  发布会上,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宿迁哪些地区的既有住宅可以增设电梯?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苏宿工业园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本指导意见。本指导意见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棚改计划,且未设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及内置楼梯的阁楼)非单一产权住宅。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建设费用等由谁承担?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应当由实施主体共同承担,本幢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遇到房屋征收怎么办?

  遇到房屋征收,电梯补偿款按原投资渠道、投资比例退回。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是否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既有住宅增设的电梯仅作为原住宅建筑垂直交通系统的补充,不计算容积率,暂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增设电梯业主相关不动产权发生转移时,受让人自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增设电梯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此外,《意见》还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主体、实施程序等方面作出指导。

  关于实施主体,本幢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组织实施和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意增设电梯的全体业主也可以书面委托1-2名业主代表(或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代为完成上述工作。

  关于资金筹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资金应当由实施主体共同承担,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筹集:

  (一)综合考虑所在楼层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确定。

  (二)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总提取额不得超过扣除政府补贴后,该户应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分摊金额。(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制定)。

  (三)对于加装电梯的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原则给予财政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政策由各区另行规定。

  (四)社会投资等其他合法资金。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增设电梯建设,采取共享电梯等商业运行模式的,实施主体应当要求社会投资人提供增设电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遇到房屋征收,电梯补偿款按原投资渠道、投资比例退回。

新浪地产
关键词:

电梯相关的智库下载

更多

电梯相关的社区论坛

更多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