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老小区要升值!安装电梯费用可以解决了!
提要:突发!从8月1日起,淮安住房公积金又多了一项重要用途!
突发!从8月1日起,淮安住房公积金又多了一项重要用途!
近日,淮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
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的有关事项。
据《通知》,自8月1日起,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遇到我市既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提取申请人的范围包括,加装电梯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
提取的额度为,加装电提取金额为该部电梯特种设备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且每户家庭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家庭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补贴后实际支付的个人分摊费用。
提取的时限及次数,自加装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
另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日期应在所加装电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之前。
提取操作审核需要的资料包括:
(1)提取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
(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
(3)加装电梯协议书、加装电梯联合会审意见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加装电梯建设分摊费用的支付凭证(须扣除政府补贴金额)或相关费用证明材料
(4)提取申请人本人建行或工行类银行卡
(5)产权人配偶申请提取时,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同一户号)等婚姻状况证明。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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