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更新发布《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点(修订)》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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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更新发布《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要点(修订)》

提要:2021年3月24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修订发布了《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 技术要点(修订)》,推动做好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应用指导和确认工作,积极创造有利于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条件。

  2021年3月24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修订发布了《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应用 技术要点(修订)》,推动做好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应用指导和确认工作,积极创造有利于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条件。

1总则

  1.1为规范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的工程应用,提高系统安全性和耐久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技术要点。

  1.2本技术要点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采用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的建筑工程。

  1.3重庆市装配式建筑、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绿色生态住宅(绿色建筑)小区以及建筑高度超过100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项目,当外围护墙体采用全现浇施工工艺,墙体保温工程按本技术要点规定的热桥部位内置保温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时,可认定该项目满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推广应用的通知》(渝建〔2018〕502号)的相关要求。

  1.4填充墙砌体自保温工程的材料、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技术要点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1本技术要点中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是指外围护墙体部位采用一定厚度的自保温砌块砌体,并辅以必要的热桥保温处理形成的墙体保温构造。热桥部位按保温设置位置,可分为外置保温和内置保温两种类型。

  2.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建筑,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热桥部位应采用内置保温构造;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建筑,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热桥部位可采用外置保温构造、内置保温构造、外置与内置组合保温构造。

  2.3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的饰面层宜选用轻质饰面材料。当选用面砖饰面时,应符合相关管理文件的规定。

  2.4辅助砌块的材质、热工性能应与主规格砌块配套。

3材料

  3.1自保温砌块、热桥保温材料及配套材料的品种、规格及性能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本技术要点的规定。

  3.2填充墙砌体应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复合保温砌块等自保温砌块,自保温砌块及砌体主要热工参数应符合表3.2的规定。

  3.3热桥保温材料应采用保温块材或板材,其主要热工参数应符合表3.3的规定,且保温材料抗压强度应≥0.3MPa,燃烧性能应为A级。

  3.4在本市区域内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但无热工性能指标取值依据的其他新型保温块材或板材,在符合本技术要点第3.3条规定的条件下,应按照《重庆市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指标取值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论证后方可采用。

4 设计

  4.1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的设计文件中应有构造说明、节点构造大样、材料性能等技术要求。

  4.2自保温砌块砌体、热桥保温材料用于填充墙砌体自保温工程时,其热工参数计算取值应符合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4.3热桥部位外置保温和内置保温的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基本构造分别如下表4.3-1、4.3-2所示,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自保温砌块的厚度不应小于250mm;

  2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的保温材料厚度不应小于40mm且不应大于50mm。

  4.4当设计建筑采用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的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建筑外墙传热系数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不能满足现行绿色建筑与节能设计标准要求时,可附加外墙内保温系统,内保温材料性能应符合本技术要点第3.3条、第3.4条的规定。

  4.5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的保温材料与填充墙砌体连接界面应齐平,抹面层材料应相同。

  4.6墙体不同组成材料交接部位拉结、抗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充墙砌体与钢筋混凝土柱、剪力墙交接处应采用拉结钢筋等有效措施进行可靠连接,连接构造应能满足传力、变形和耐久要求;

  2填充墙砌体与热桥保温材料交接处应附加单层热镀锌电焊网(丝径≥0.90mm、网孔大小12.7mm×12.7mm),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50mm;

  3填充墙砌体及热桥保温材料表面均应采用满挂增强网复合抹面胶浆进行抗裂加强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轻质饰面抹面层内铺设耐碱玻纤网格布(单位面积质量>160g/m2),耐碱玻纤网格布的铺设方式应按工程设计选用的热桥保温材料类型,结合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

  2)新型面砖饰面抹面层内铺设单层热镀锌电焊网(丝径≥0.90mm、网孔大小12.7mm×12.7mm)。

  4.7热桥保温材料与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的连接应采用粘锚结合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材料粘贴应采用满粘法;

  2锚固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系统中,墙面每平方米设置不应少于6个锚固点,实际设置数量应经抗风荷载计算确定;单块保温材料不得少于1个锚固点;锚固件在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中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50mm;

  2)热桥部位内置保温系统中,墙面每平方米设置不应少于2个锚固点;锚固件在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中的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25mm。

  4.8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系统应设置金属托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托架分为通长托架和分散托架。分散托架长度不应小于300mm;托架宽度不应小于保温材料厚度的2/3;高度不应小于30mm;

  2自建筑首层勒脚部位开始第一排热桥保温材料底部应设置通长托架;沿房屋竖向高度宜每层设置通长托架,应每隔一层设置通长托架,如图4.8-1所示。当层未设置通长托架时,当层第一排每块热桥保温材料底部应设置分散托架,如图4.8-2所示;

  3金属托架应采用锚栓与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固定,如图4.8-3所示,其有效锚固深度不应小于50mm,锚栓直径不应小于8mm,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不应小于0.8kN。通长托架的每组锚栓数量不应少于3个,间距不应大于500mm;分散托架的每组锚栓数量不应少于2个。金属托架的材质或表面处理应满足防腐要求。

  4.9门窗洞口四周侧面等热桥部位,可采用节能型轻质抹灰砂浆进行保温处理,保温材料厚度应≥15mm,如图4.9-1~4.9-4所示。

 5 施工

  5.1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方案实施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安全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

  5.2填充墙砌体自保温系统组成材料进场应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和复验。

  5.3砌筑自保温砌块砌体时应标明块层、灰缝、窗台板、门窗洞口、过梁、圈梁、预制件等的高度及位置,并应随时检查其准确性。

  5.4热桥保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应优先选用主规格材料,辅助规格材料或局部不规则处可用手持式电动切割机现场裁剪,切割好的保温材料应除尘除污;粘贴前不得浇水浸湿;

  2胶粘剂应按规定的配合比配制,随用随配,控制在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3粘贴宜由底部开始,自下而上,沿水平方向横向铺贴。施工时应均匀满刮胶粘剂,将保温材料平贴在基层表面上滑动就位。粘贴就位后,应揉搓压实,并用靠尺和托线板检查平整度和垂直度;

  4保温材料与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粘贴应牢固,不得有松动和空鼓;墙角处应交错互锁;

  5粘贴施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锚固件安装、增强网铺设和抹面胶浆抗裂防护层施工;

  6应按设计规定的锚固件数量和位置将锚固件锚入主体结构,其有效锚固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验收

  6.1自保温砌块砌体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411、《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2热桥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重庆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255、《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规程》DBJ50-055、《增强型改性发泡水泥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185、《泡沫陶瓷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269、《玻化微珠无机保温板建筑保温系统应用技术标准》DBJ50/T-314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6.3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填充墙砌体工程不超过250m3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热桥保温工程按墙面面积每500m2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专门规定的除外;

  3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

  6.4自保温砌块、热桥保温材料及其他配套材料进场时应按表6.4-1~6.4-3的要求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6.5锚固件的数量、位置、有效锚固深度、抗拉拔力应符合设计和本技术要点的规定;后置锚固件应进行现场见证拉拔试验。

  6.6热桥保温材料与基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热桥保温材料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抗拔试验。

  6.7增强网的铺设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面层不得空鼓,增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6.8热桥部位外置保温系统金属托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与结构连接应牢固可靠,锚栓有效锚固深度和抗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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