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便民手册》出炉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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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便民手册》出炉

提要:日前,郴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便民手册》,并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来源:郴州日报

  日前,郴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了《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便民手册》,并在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进行公布。

  梳理相关政策

  该手册对《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郴政办发〔2019〕4号)政策进行了解答。

  申请增设电梯的住宅需具备的条件为,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范围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征收拆迁范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满足安全要求,4层以上(不含地下室、杂房车库)且未设电梯的非单一产权多层既有住宅。

  本单元或本楼栋相关业主作为增设电梯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或申请人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第三方单位作为实施主体。

  增设电梯应当经该单元或者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或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

  增设电梯不得破坏既有建筑主体结构,增设电梯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增设的电梯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检验合格,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

  增设电梯用地必须位于既有住宅小区土地使用权红线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公园绿地,不得破坏既有建筑结构,不得压占地下管线,不得危及公共安全,不得占用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不得妨碍人员疏散、消火栓、水泵接合器使用等。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不征收增容地价,免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积,计入房屋公摊面积。

  告知申报流程

  该手册告知,郴州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报流程为,向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增设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向市住建部门申请专家施工图评审;向市住建部门窗口申请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电梯安装前单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手续,电梯安装完向省特检院郴州分院申请监督检验;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特种设备部门申请办理电梯使用登记;项目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待我市具体奖补政策出台后,再向辖区区财政、住建部门申请财政补贴。

  可用住房公积金

  郴州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电梯安装工程动工后两年内,一次性提取缴存职工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增设电梯的个人预算出资额,提取金额保留至百元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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