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抽查:防水涂料7批次不合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通报2018年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94家企业生产销售的500批次产品,检验发现不合格样品29批次,其中,7批次防水涂料不合格。
不合格防水涂料项目产品及企业名单
据通报,2018年第三季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深圳市生产、销售的建筑装饰装修涂料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本次抽查依据《建筑装饰装修涂料与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SZJG48-2014)的要求,对建筑装饰装修涂料的“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等项目进行了检测。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游离甲醛。其中:不合格样品中游离甲醛项目不合格19批次,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不合格11批次,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项目不合格10批次。
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等苯系物为无色透明、有芳香味、易挥发的有毒液体,常温下即可挥发、形成蒸汽,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物质。
甲醛会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粘膜产生急性刺激作用,引起一些不适症状,如:皮肤干燥、皮炎、流泪、眼红、眼痒、打喷嚏、咳嗽等。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予以处理。
通报中提出,生产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缺陷,可能对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的,应当启动缺陷调查、主动召回产品。
销售者必须严格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不得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公告的不合格产品必须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当负责退货。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