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小学校不能安装玻璃幕墙
建筑是城市的脸面,随着现行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将于12月18日到期失效,深圳将如何规划建筑,来为城市勾勒最美的风景线?12月4日,记者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了解到,该委已制定《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修订稿)》。记者注意到,为加强城市光环境管理,此次修订稿特意将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值、禁止设置玻璃幕墙的情形、需要开展光反射影响分析的情形等内容纳入管理要求,以提升建筑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现状:玻璃幕墙数次自爆脱落
今年7月底,深圳市住建局在一份“关于加强建筑幕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称,近年来,深圳市建筑幕墙发生数次因幕墙玻璃自爆或脱落造成的损物、伤人事件,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造成这些安全危害的原因,除建筑幕墙工程技术缺陷、材料缺陷等因素外,对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等特定环境、特定建筑的安全防护工作重视不够,建筑幕墙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
受今年第四号台风“妮妲”登陆的影响,8月2日早晨,深圳汉国城市商业中心工地塔楼有玻璃从高空坠落。今年9月16日强台风“山竹”影响深圳期间,位于深圳市民中心附近的国银金融中心大厦21楼,一块玻璃幕墙被风吹落,掉落的玻璃面积为3-5平方米,连同金属框架等物砸在人行道上,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当时,广东电视台一位记者正在出镜,刚说完可能还会有其他玻璃掉落的可能,该大厦23楼立即又有玻璃和金属架被大风吹落,砸在这位记者后面的地面上,发出巨大响声。
根据深圳市住建局的要求,建设单位是在建幕墙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建筑幕墙实施保修,保修期不少于两年。并且还规定,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继续使用的建筑幕墙应每年检查一次,建筑幕墙交付使用满10年后应对该工程不同部位的硅酮结构密封胶进行粘结性能的抽样检查,此后每3年进行一次检查。
对策:
深圳限制使用玻璃幕墙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规划国土委此次公布的《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修订稿)》,专门强调促进公共空间规划设计,提升空间环境友好。对写字楼周边居民投诉的光环境影响,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将《深圳市建筑玻璃幕墙规划管理研究》课题成果中原则性意见纳入本《规则(修订稿)》,并专门做出了规定:要求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立面改造工程等二层以上部位;建筑物与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等毗邻一侧的二层以上部位;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不得采用玻璃幕墙。
《规则(修订稿)》还提出,对玻璃幕墙应采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20的玻璃;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立交桥、高架桥两侧的建筑物20m以下及一般路段10m以下的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16的低反射玻璃。
另外,道路两侧玻璃幕墙设计成凹形弧面时应避免反射光进入行人与驾驶员的视场中,凹形弧面玻璃幕墙设计与设置应控制反射光聚焦点的位置。建筑玻璃幕墙项目在住宅、医院、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或在城市主干道路口、交通流量大的区域时,应进行玻璃幕墙光反射影响分析,并应采取调整玻璃幕墙朝向及布局、控制玻璃幕墙面积、降低玻璃可见光反射比、或对建筑立面加以分隔等措施降低光反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