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同意11省、自治区试行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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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同意11省、自治区试行防水卷材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

提要:今年6月,国务院曾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

  近日,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同意开展第3批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的批复》的通知(国质检监函[2017]670号)。同意在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黑龙江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1个省、自治区内开展包括建筑防水卷材在内的第三批试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化审批程序的工作。

  今年6月,国务院曾印发了《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试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按照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要求,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和审批程序,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利于放宽市场准入、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促进“中国制造”品质升级。

  《决定》指出,要进一步调整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目录。对能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质量安全的输水管、泵等19类产品取消事前生产许可;对与大众消费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电热毯、摩托车乘员头盔等3类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不再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经上述调整后,继续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减至38类(建筑防水卷材在内)。同时,对仍需实施生产许可,且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饲料粉碎机械、钢丝绳等8类产品,将许可权限下放给地方质检部门。目录调整后,取消、转认证、下放幅度达50%,有利于持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直接为企业松绑、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

来源:质检总局

关键词:生产许可证  管理  质量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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