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楼市调控: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方可转让
提要:福建泉州新政明确规定: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为落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泉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泉州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严禁投机炒房
日前新出台的政策,清濛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台商区、惠安县黄塘镇这几个区域新增纳入调控区域。
新政明确规定:非泉州户籍家庭在我市和本市户籍跨市本级、县(市、区)新购买的商品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后方可转让。
加强市场管理
1.备案价格超过属地2016年10月均价30%及以上的项目,以及拒不接受预售价格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预售许可。
2.住宅配套可售车位、车库纳入预售价格调整,调控间隔时间与幅度与住宅一致
3.土地出让合同没有明确精装修的,开发企业不得加精装修价格对外出售
4.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即日起至10内需公开可售房源和“一房一价”等信息!不得以搭售车位、签订装修合同等条件捆绑销售!不得擅自提高符合首套房及二套房贷款条件购房者的首付比例!
5.中心市区新批售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选择由公证机构主持的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
具体文件如下↓↓↓
坚持房住不炒,维护公平公正
为新政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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