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换领导 业主里外难
华商报讯(记者 杨德合)在建设东路与太乙路交汇处东南角,有个太乙城时光界小区,在这里买房的李先生等业主近日感到有些委屈,他们曾在物业的允许下缴钱把入户门改成了外开,没想到物业负责人更换后,又被要求改回原来设计的内开,否则物业拒绝卖水电给他们。
gt;>业主
几十户改门缴钱
300元到1000元不等
李先生是太乙城时光界小区1号楼的业主,他说小区的名字很乱,“合同上写的是太乙城理想街区,今年10月又突然更名为太乙城时光界。”
李先生说,今年四五月份收了房子,但包括他在内的部分业主认为入户门朝内开的设计有问题,就向物业提出更改入户门开启方向,“包括当时的物业梁经理,他们都同意了,还收了我们的钱。”李先生说,他按要求向物业缴了600元,“他们说是什么保证金,就是说遇到有关部门检查验收时,可以帮我们通过。”然而,李先生后来才知道,当时1号楼4个单元的几十户业主都缴了钱,金额300元到1000元不等,大家分别更换了入户门并进行了装修。
然而,2016年10月,小区物业换了负责人,原来的保安队葛姓负责人接任了物业经理,“他一上任就要求我们把入户门改回去,否则就不卖给我们水电。”李先生说,同一个物业,前面收钱同意,换了人就逼着业主再改回去,实在难以接受,“我们是改了门以后装修的,现在要改回去换门不说,装修也得动,费用谁负担?”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到了业主李先生家,入户门确为向外开启,而对面另一户的门则明显未经改造仍向里开启,两家入户门之间是窄窄的一条过道,如果两家均外开的话,可能会对出入造成一定影响。记者随后见到了曹先生、郭先生等多名业主,他们均称缴过钱改了门,而今同样被要求改回去。
gt;>物业
前任经理允许“外开”
系个人行为
“那是他们的个人行为。”昨日上午,关于物业工作人员收钱允许业主改门一事,小区物业葛姓负责人说,此前的那些负责人和员工有人已离开公司,仍有人还在物业上班,但公司已接洽律师,准备材料,“该法办的就法办。”在该负责人出示的小区装修手册中,确有禁止业主私自改动门窗方向的明确规定。“这栋楼几个单元都是3梯7户,入户门向内开的原设计肯定有科学依据,向外开会影响其他业主在楼道内的通行,进而影响小区的管理。”葛姓负责人说,当初改门的业主有58户。
就业主们反映的不改回内开就不卖水电一说,这名负责人起初表示没有不卖水电的事情,但随后又表示,是业主违反规定在先,物业为了纠正业主的违规,没有其他办法约束,“只要他们承诺把门改回去,就会卖水电给他们。”
业主李先生联系到了当初曾收他钱的何姓物业工作人员,电话中,这名工作人员多次提及“只要你把门改回去,我就给你退钱”的言语。
gt;>规定
入户门无内外开强制规定
物业无权拒售水电
关于入户门的设计,我国有没有相关规定呢? 据了解,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公共建筑里人数多,不熟悉场地,出现紧急情况容易慌乱,入户门应朝疏散方向开启,即外开;而人数不超过60人的空间,门的开启方向不限。而住宅内每户仅有几人,大家长期生活在这里,不存在对环境陌生,场地不熟的情况,所以疏散门的开启方向可以不限。另外,《住宅设计规范》中有关条文及其解释也有明确说法,如果住宅开门和开窗影响到公共部位的安全,则门或窗应该向里开,即使高层建筑也不例外。靠近电梯入口或主要通道的住户的入户门如果朝外开就会影响到通道的正常使用,还是以向里开为宜。
《物业管理条例》同时规定,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没有中断业主水、电、暖等供应的权力,这些权力只能由相关部门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法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