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部长:房地产税改革正积极推进 有望抑制房价上涨_新浪地产网

财务部部长:房地产税改革正积极推进 有望抑制房价上涨

  近期,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将积极推进房地产税的税制改革。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楼继伟:房地产税等改革正积极推进》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11月4日在“财政与国家治理暨财政智库60年”研讨会上书面讲话中透露,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改革正在积极推进。

  楼继伟表示,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以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核心内容的财税体制改革,相继推动出台了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改革成果,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推进房地产税会否影响房价?专家认为,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多项税种,征收房地产税主要是征税思路的转变。目的是要从现行的房屋流通环节收税为主,转向持有环节收税为主,这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房地产投机,并倒逼一些存量房流入市场,改变市场供需,这对整个楼市的健康稳定意义重大。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表示,征收房地产税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会使房地产市更沉稳、稳健,使其以后在运行中间减少泡沫,遏制肆无忌惮地炒作,而且对于把空置房调动出来、加入租房市场也会有好处。

  清华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袁钢明认为,我国房地产之所以变成投 资市场,就是没有推出房地产税,限贷限购没有办法抑制投 资和投机行为,房地产税才能制止无成本购房。

  而房地产税全国铺开首先要过立法这一关,目前正处于这一环节。日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表示,全国人大正在就房地产税进行立法,何时出来取决于全国人大立法的进程。

  贾康认为,中央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但实际上这几年并没有加快。考虑到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国经济有50%的可能会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概率,贾康认为,未来5年内中国房地产税推出的概率也是50%。

  而对于房价,业内普遍认为,房地产税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持有多套房,但却非打压房价的利器。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看,房价上涨的势头也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决定房价最根本的因素还是供求关系。

  《房地产税征收将发挥三大作用,有望抑制房价上涨》

  11月4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房地产税等税制改革正在积极推进中。

  近期,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在京召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调度会。会议通报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工作进展及成效,并对下一步督察工作推进做出部署。这一举措预示着完善房地产税征收的主要障碍将被清除,下一步的税制改革工作将一触即发。

  有关专家表示,房地产税在国外其实已经有较长历史,国内迟迟未推行是因为面临着诸多障碍。首先,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需要对自然人的不动产进行登记,但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系统并不完善,尚未形成实质性整合,这也是国家要求地方大力开展不动产登记制度督查工作的原因。其次,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和看法也需要能够被合理整合,最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发挥三个作用。第一是增加相应的财税收入,后续可以成为房地产领域的一类重要税种,进而较好地支撑公共财政事业,甚至可以更好地进行资金二次分配,进而促进住房保障事业发展。

  第二是积极调解收入水平,尤其是对于多套住房持有行为进行干预。换而言之,能够有效地引导购房预期和投 资心理。第三是能够对房价上涨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征税背后,势必会对各类需求进行管制,这样部分热点城市热点项目的炒作现象会减少,相应地房价上涨的压力也会减少。

  “从房地产税收的征收趋势看,部分税收实际上是在减少的,类似营改增政策后,对于房企和购房者来说,税赋以减少为导向。同时,‘房地产税’的概念提出,增加了一种税种,但本质上不是以增加税收为导向,实际上还是以调整税收结构,同时针对特定群体进行的一种征税做法。”严跃进告诉记者。

  房地产税,一直在推进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涉及房产税,但该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因此,居民的住房一直没有房产税的约束。

  直到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随后,上海和重庆成为房产税试点城市,并于2011年1月28日开始试点征收。

  但在重庆、上海之后,房产税试点城市一直没有扩大。

  到了2013年11月份,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当中,被表述为“房地产税”——即“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推动环境保护费改税”。

  房地产税、房产税,两者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相差甚大。

  据新华社,“房地产税其实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房产税,也包括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等相关税种。”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曾表示,未来完善房地产税,除了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还应下调过高的住房用地税负,简并流转交易环节税费,重点发展保有环节房地产税,并对投机性住房实行高度超额累进税率。

  房地产税的提法,也意味着改革从一个税种上升到与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个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税收法定有四个环节: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房地产税目前还处于立法阶段,司法等环节也需要同步完善。今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透露,调整后的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将房地产税法列入了第一类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将房地产税法列为预备项目。

  那么,房地产税全面开征还有多远呢?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曾表示,“本届人大任期是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不过,在新华社今年3月上旬的一篇报道中,其中的表述是:“房地产税何时推出目前尚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房地产税的征收确实有其推进过程中的困难。据证券日报引用有关专家的说法,其中主要的障碍有二:

  首先,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需要对自然人的不动产进行登记,但现行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和系统并不完善,尚未形成实质性整合,这也是国家要求地方大力开展不动产登记制度督查工作的原因;

  其次,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和看法也需要能够被合理整合,最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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