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多少“休眠”的僵尸政策该被唤醒_新浪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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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休眠”的僵尸政策该被唤醒

  “劳务税标准一睡36年”成为舆论热议的话题。日前,大批高校学生结束实习时,被要求按800元起征点、20%的税率缴纳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由此引发舆论对这一税种征收标准36年未作调整的关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是762元,2015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241元。一次收入800元这个起征点,在1980年意味着比职工全年工资收入还要高,而到如今,还不到职工平均月工资的六分之一。如此明显滞后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与社会现实严重脱节的税收标准,岂有不修改之理?其实,类似于一睡36年的劳务税标准的休眠式政策并不罕见,现实中总有一些颇显另类的政策处在休眠期,无论多么尴尬、不切实际,都以强大的心理素质“岿然不动”,却已然名存实亡。

  如早已名存实亡的探亲假政策就一直引起网民的吐槽。最长能休45天的探亲假出台35年,很多人都闻所未闻,多数网民从没休过,很多人甚至称“听都没听过”。35年前的1981年,在计划经济条件背景下,就业分配客观上造成劳动者背井离乡,《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假期最长甚至可达45天。出台35年来,很多人对此福利闻所未闻,一些具备休探亲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基于各种原因通常并不批准员工休探亲假,员工基于各种顾虑也会“自愿”放弃休假权利。此外,很多单位会扣除休探亲假职工的绩效工资,休假期间仅发放基本工资。

  如今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公民择业自由,公共假期充沛,法定带薪休假制度已经建立,加之交通工具便捷。倘若简单强推35年前的探亲假规定,显然有些不合时宜。而在国家尚未明令废止探亲假规定的前提下,不让职工休探亲假无异于剥夺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5年来探亲假政策明显不合时宜,却从未做过修改,也从未被废弃,成为一个尴尬的存在。

  其实,类似35年一成不变的探亲假政策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个例。如尴尬的30多年未变的5元独生子女费,鸡肋化的洗理费、书报费,落实不了的防暑降温费,20年未变的航空托运行李灭损的赔偿标准,还有实施多年的“限塑令”名存实亡:消费者仍我行我“塑”,超市则闷声发财……这些“沉睡”的政策,既暴露出制度设计上缺乏制度性的“新陈代谢”功能,也折射出公共政策调整的行政不作为。

  公共政策往往关涉民生,关涉广大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公共政策的制定和调整、修改,都应当尊重民意和吸纳民意,并且要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遗憾的是,现实中确有少数公共政策长期休眠,无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置群众的呼声和抱怨于不顾,明显不合时宜但就是“我自岿然不动”。这种政策领域的行政不作为,折射出政策制定者对群众高高在上的傲慢与偏见。

  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应当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直接关涉民生的政策更应当与时俱进,以人为本。有关部门36年不予修改劳务税标准、35年不予修改探亲假老政策,与其说是慎重,不如说是一种懒政、惰政,一种公共政策调整上的行政不作为。

  “沉睡的僵尸政策”折射政府的行政不作为。公共政策必须与时俱进,不断修改完善。期望有关部门顺应民意主动清理和修改那些不合时宜的公共政策,让公共政策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与时俱进,彰显民意。

  (作者系《中国司法》杂志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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