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难 可购共有产权公租房
贵阳市政府办公厅14日印发《贵阳市乌当大坡等市级统筹公租房项目共有产权工作方案》,明确在贵阳市人均房屋建筑面积15㎡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乌当大坡等市级统筹共有产权公租房项目。
据介绍,本次纳入申请房源范围的公租房,分别是市级统筹公租房中达到入住条件的乌当大坡、白云沙文、同心路、云岩西瓜村项目。在贵阳市人均房屋建筑面积15㎡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相关条件即可申请购买上述市级统筹共有产权公租房,共有产权公租房每平方米单价按市发展改革委审定的价格执行。
根据《工作方案》,将由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贵阳市住投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发布共有产权公租房公告,向社会公布申请家庭申请共有产权公租房的报名条件、报名地点以及房源数量、区位、贵阳市发改部门审定的单价和项目周边配套设施等信息。
申请家庭根据自愿原则,向贵阳市住投集团公司申请,提交资料、明确意向房源。贵阳市住投集团公司进行初审,贵阳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核准、公示。保障家庭取得公租房共有产权,应与贵阳市住投集团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性住房)》,并与贵阳市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申请共有产权公租房承诺书》。
据了解,金融部门对保障家庭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供公积金贷款支持,对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保障家庭,可以优先申请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金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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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公租房是指符合国家公租房制度基本要求,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同时限制价格和处分权利,由政府指定机构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出让部分产权的公租房。
共有产权公租房所在项目的土地由政府指定机构持有,共有产权公租房房屋部分的产权由购房家庭共有。办理共有产权公租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政府指定机构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共有产权公租房保障家庭应支付取得公租房所有权价款、缴纳相应的契税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按照贵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就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承担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责任。
共有产权公租房 所有权转移受限
保障家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保障性住房)》后,因继承、赠与、买受等原因取得其他房屋所有权的:应主动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报,补交共有产权公租房土地出让金前,不得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办理任何不动产登记手续。
共有产权公租房补交土地出让金后,需办理其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保障家庭须先申请政府部门审查是否由政府指定机构优先受让,受让价格按交易时双方共同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有抵押登记的,应先行清偿、注销抵押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保障家庭办理共有产权公租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后,不得再次申请共有产权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