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出重拳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9中行为将查处
继前期通报部分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之后,住建部昨日对外公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要对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9种不正当经营行为包括: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
2. 通过捏造或者散布涨价信息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
3.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
4.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以认购、预订、排号、发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借机抬高价格;
5. 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6. 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7.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8. 将已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
9. 其他不正当经营行为。
住建部要求各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此基础上,要视情节轻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等。
住建部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照《通知》,自查不规范行为,加强自律,依法依规经营,诚信守诺。当天,住建部还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相关工作,20家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作出了依法诚信经营的公开承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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