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住房公积金政策今起调整 首付不低于30%
提要:我区(平潭)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今日正式实行。
文章来源:平潭网。我区(平潭)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进行调整,今日正式实行。
公积金贷款方面,由不能低于20%调整为第一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低于30%;第二次申请使用的应在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年后(含两年)才能再次申请,申请首付不低于40%。
缴存期限方面,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的缴存期限由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及以上调整为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及以上。
额度方面,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由60万调整为50万元,单职工由40万元调整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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