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力推装配式建筑发展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建造方式创新的主攻方向,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将在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我省将以钢结构住宅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成熟的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完善装配式建筑防火抗震防灾标准,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形成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引导建筑行业部品部件生产企业面向我省区域中心城市、节点城市和京津两大市场合理布局,降低运输成本。鼓励企业加快发展满足结构安全需要并易于施工的高效连接技术,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推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装修模式,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加快推进绿色建材评价,提高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
为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我省推出了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将装配式建筑园区和基地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性企业扶持政策;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在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列入各级科技计划指南重点支持领域;支持钢铁生产企业进行钢结构建筑生产技术改造,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技改资金支持;对参与编制省级及以上标准的给予资金支持。对引进大型专用先进设备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照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