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浙江住宅全装修后才能交付
提要:《规范》对全装修的官方定义为: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住宅。
《规范》对全装修的官方定义为: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满足基本使用功能,可直接入住的住宅。
浙江省住宅全装修的实施范围是:各市、县(市、区)中心城区范围内,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推行全装修,实现成品交房;其他区域内的新建住宅以及已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尚未交付的住宅,积极鼓励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交房;争取到2020年底全省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基本实现全装修。
《规范》附件共103页,对全装修如防水、门窗、吊顶、轻质隔墙、墙饰面工程、楼地面饰面工程、细部工程、厨房工程、卫浴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等十三大类进行了各方面的详尽阐述。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细到如地板材料的品种、规格、图案、颜色和性能,灯具的安装位置,隔板材料的品种,洁具及配套材质、安装方法等作出细节规定,《规范》也对室内环境污染也作出了明确规范,如甲醛、苯、氨、氡、TVOC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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