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连接到远程服务器 温州“到期房”再登记成“过期房” 国土部:续期还要等细则_新浪地产网

温州“到期房”再登记成“过期房” 国土部:续期还要等细则

提要:虽然国家层面给出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过渡性方案,不过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网

  虽然国家层面给出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过渡性方案,不过新的问题又出现了。

  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针对温州二十多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但在上述方案公布后,有市民在实际操作中又面临了新的问题。在实际操作层面,温州的这些“到期房”一旦重新登记交易后则将变成“过期房”。

  其原因在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方案中在涉及“土地使用期限”时,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但并未涉及交易完成后是否能续期、续期多少年以及续期是否收费的问题。

  据钱江晚报报道,今年3月,王先生花65万元买下一套温州市区水心榆组团的二手房,办好房产证和契税证后,却发现土地证已经在今年3月4日过期,一直无法完成交易。在国土资源部发布过渡性政策后,买卖双方在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现在只能免费办理过户,但不会续期。

  也就是说,一旦王先生完成过户手续,他接手的“到期房”,在登记交易后,其拿到的不动产证上仍会显示该房屋的过期时间,依然填写为2016年3月4日。

  对此,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表示,只是暂时解决此前无法交易的问题,后续还要通过立法等手段细化操作。

  温州好望角房屋的一名客户经理向澎湃新闻表示,之前有客户的一二套房源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由于之前一直没有出相关政策,交易也被搁置。不过现在虽然出了方案,具体怎么操作没有写清楚。土地使用期限要求还是写原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也没写续期期限,大家就有点疑惑。

  而到期房在以后也面临着无法进行抵押、担保。

  对此,温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国土部的方案主要解决交易的问题,现在可以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上述工作人员坦言,“这几天有市民来询问相关情况,不过现在还没有交易完成的。你要是担心买了房后续收费什么的那就再等等。”

  另一名温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则表示,国土部的办法是应急的,现在可以来办理交易申请,“现在没办下来的,要先申请,处理好一般要十个工作日。”

  按照此前媒体报道,温州部分市民只有花费高额土地出让金“买地”才能重新办理土地证,此次国土部虽然明确可以免费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但对于后续如何续期其实并未给出明确答复。

  而对于其他城市的市民而言,70年产权的住宅虽未面临到期的时间,但由于《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并未明确是否免费续期而感到焦虑。

  按照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广华的说法,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特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就是“两不一正常”,一定不能给下一步相关部门作出法律安排不一致或者设置障碍。

  而对带有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王广华称,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按照业界目前的讨论,还是分为两派观点。一方认为自动续期就是默认为免费续期;而另一方则指出,当时写入“自动续期”是为后续政策留白。但也有学者指出目前并不适合收费而是应通过合理征税的办法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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