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百余座汉墓遭破坏 开发商:考古跟迁坟一个样
12月8日,河南汝州望嵩文化广场施工场面,画面右下方为原有墓葬坑主要所在区域,如今已被夷为平地。新华社图
文章来源:新华社。近日,河南省汝州市百余座汉墓遭房地产开发破坏,引起社会关注。“新华视点”记者调查了解到,汝州市综合性文化广场项目是汝州市的重点工程,位于市中心黄金地段,在有关方面的纵容下,项目变成了房地产开发,施工方将具有重大文物价值的汉墓葬夷为平地。
一边制订保护方案,一边百余汉墓频遭破坏
据悉,2015年,汝州市决定在市中心黄金地段建设综合性文化广场。根据市四大班子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方案》,该广场包括公共文化广场和商业广场两部分。今年4月25日,广场开工建设。
5月底到6月初,在项目施工期间,经文物部门勘探和发掘,在规划的文化广场中心地带,发现百余座汉墓。由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牵头的考古发掘工作9月30日结束。
但是,就在考古发掘期间,文物却遭到严重破坏。汝州文化人士杨先生说:“8月25日夜,施工队野蛮开工,造成其中13座汉墓被严重破坏。”
10月20日,河南省文物局重点建设项目文物管理办公室、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汝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出具文物保护工作完工报告。
报告显示,此墓为汉代一处较大规模的墓地,为研究该区域汉代墓葬形制、埋葬习俗提供了重要史料。三座、四座墓相连的墓葬形制,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极其少见。此外,出土的窗棂形状的镂空空心砖雕,在以往汉墓发掘中极其罕见。报告结论称,建议当地结合实际情况妥善处理考古发掘的文物保护工作。
然而,11月25日晚,墓葬再遭破坏。汝州文化人士周先生说:“百余名有组织的人员将现场值班的保安公司和文物局的人员、车辆、棚子、工具全部清除出工地围墙,锁上大门。”据了解,随后5天,施工队将考古发掘后的所有墓葬坑夷为平地。
而就在同时,河南省古代建筑研究院的专家正在设计汉墓群就地保护方案。12月8日,记者在项目施工现场看到,工人、机械正在紧张施工,但已找不到汉墓群的踪迹。
项目开发商汝州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何松涛说:“这考古不就跟迁坟一个样嘛,文物都发掘走了,我不就可以把墓坑给平了嘛?”开发商称,考古发掘过程花费了很多时间,项目部还为政府垫付了考古费用,耽误了施工进度。
上图为受访者提供的河南汝州望嵩文化广场汉墓群文物发掘现场照片(资料照片);下图为12月8日拍摄的河南汝州望嵩文化广场工地施工场面。新华社 图
听证会比文物保护完工报告提前10天,听证人员不包括文物专家
为什么文物保护单位一直在努力,汉墓群还是未能免遭破坏?
据记者了解,10月10日,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曾组织召开项目建设与汉墓保护听证会。记者拿到的听证会纪要显示:会议认为,要以文化广场建设为重点,兼顾汉墓保护,而汉墓空穴不宜现场保留。
此次听证会有两个疑点:一是举行听证会的时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等完成的《汝州望嵩文化广场项目文物保护工作完工报告》10月20日发布,听证会的时间比报告发布日提前了10天。
二是听证会的参加人员。记者调查发现,参会人员除汝州市领导外,有县以上离退休老干部代表、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代表、市民代表及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局委、街道、企业负责人,唯独缺少相关文物专家。
“项目建设指挥部通知了文化局,至于为什么没有相关文物保护专家与会,为什么呼吁文物保护的文化人士被挡在听证会门外,这个事情我也不知道。”汝州市政府党组成员、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郑旭银说。
记者调查发现,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方案也在实际操作中被“忽略”。汝州市文物局局长安亚杰告诉记者,10月20日,河南省古代建筑研究院设计出一个汉墓群就地保护方案,但被否决了。
“第一次设计的陈列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占据文化广场的中心。领导认为占地面积太大,影响了文化广场功能的发挥。”郑旭银透露了上述方案被否决的原因。
在第一个就地保护方案被否决后,汝州市决定将陈列馆的面积缩小为600平方米,仅保留10余个墓穴,让河南省古代建筑研究院重新设计保护方案。
郑旭银说:“文物局用白色塑料绳圈了一个600平方米的区域,同意施工方在这以外的区域施工。”然而,白色塑料绳并没能阻止施工方破坏的脚步。
“12月初得知墓葬再次被破坏,我去了工地,连大门都没进去,报警后警察到了,也进不去。”汝州市文物局一位负责人说。
项目建设指挥部一位值班工作人员说:“望嵩文化广场是市里的重点工程,工期要求很紧。有上面领导拍板,施工队才敢挖墓葬坑的,文物局也左右不了,只负责把墓砖拉走。”
12月8日,河南汝州望嵩文化广场沙盘,沙盘左侧是购物广场和住宅楼,市民正在询价。新华社 图
涉事单位仅被处以40万元罚金
12月8日,记者在望嵩文化广场工地旁的展示中心看到,几位市民正在沙盘旁边询问商铺和住宅价格。宣传彩页显示,项目占地共计80亩,其中名为绿洲·印象城的商业和住宅项目就占地30亩,建筑面积包括“4万平方米地下购物中心+3万平方米商业中心+8万平方米品质住宅+8000平方米老城超市”。
据《汝州市望嵩文化广场建设方案》,望嵩文化广场项目设计布局为:地面部分北部区域为文化广场,南部区域为购物广场;地下部分为购物广场和停车场,设计布局中,并没有“品质住宅”。
在项目建设指挥部,记者看到一个展板上写满了汝州市领导和各个局领导的名字,分别担任不同职务,如汝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华任项目建设指挥部第一指挥长,汝州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任项目建设指挥部指挥长。
12月11日,汝州市称:项目建设指挥部已对施工方下达停工通知书。文物部门以“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为由,对涉事单位处以“罚金40万元”的行政处罚。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正进一步调查取证,如涉嫌违法,将尽快移交司法机关尽快处理。
12月19日,记者再次来到望嵩文化广场建设工地,发现工地仍然一片繁忙。汝州市相关领导解释称:停工区域仅限定在将要建设汉墓发掘文物陈列馆的小区域,并非让整个工地停工。对涉事单位的处罚,也只针对当时负责土方挖掘施工的河南易澜实业有限公司,并且40万元的罚金,尚未到账。
截至记者发稿时,汝州市公安局也没拿出任何关于8月25日和11月25日汉墓遭到破坏的调查结果。
据了解,9月2日,汝州市印发了“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保护方针,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一位长期从事文物执法工作的专家告诉记者,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故意或过失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但在现实中很少有被追究刑责的,往往罚款了事。“基建施工中的文物破坏案例大都属于法人违法,而要处罚一个单位则需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研究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打通关系,找到保护伞后,文物破坏处罚的提议最后往往就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