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房企融资渠道收窄 基金集体逃离地产股
随着监管层的连续出手,地产行业或将迎来重要“变盘点”。
近期,沪深交易所先后发布《关于试行房地产、产能过剩行业公司债券分类监管的函》,在采用“基础范围+综合指标评价”分类监管的同时,还规定房企应合理确定募集资金规模、明确资金用途及存续期披露安排,通过公司债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购置土地。
“房企融资主要包括通过银行、股权和债券等渠道的直接融资,以及通过基金、信托发行产品所获得的间接融资”,西南某大型房企相关负责人介绍称,目前来看,除了直接融资有所收紧外,对间接融资的监管也明显增强。
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10月31日,今年公司债发行额为24869.71亿元。其中,房企公司债发行额为7877.24亿元,而去年同期的发行额则为2956.18亿元。
不难看出,今年房企的债券融资规模大幅攀升,而随着对房企融资的监管力度增强,未来其融资能力是否会受到较大冲击?
“不是不让房企发债,而是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环节的监督。相比之下,近期一系列政策的重点是为了防止资金流入到土地市场,而房企普遍存在抵押土地再贷款的情况,所以本质上是降低房企杠杆”,克而瑞研究中心分析师房玲告诉记者。
融资渠道受压
实际上,近期沪深交易所加强公司债监管,更像是对前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
今年国庆期间,苏州、郑州等20多个主要城市先后发布房地产限贷限购等调控政策。随后,银监部门亦加强了银行资金进入地产领域的监管力度。
“至少从对外披露的情况来看,公司债占房企融资比重加大,在加强对公司债监管后,少数公司可能面临断血风险”,前述房企人士表示,不过大型房企融资渠道丰富,剔除公司债的渠道外,还可以通过间接融资持续获得资金。
他指出,目前监管层对房企融资属于“一事一议”,符合标准的房企融资影响有限,只是速度可能会有所降低,“马太效应下,好的会越来越好,差的会越来越差。”
此外,大型房企与建筑单位的合作方式也更为灵活,如事先不预付工程款,直到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支付工程款和资金利息。通过这种方式,建筑单位不仅获得了订单,同时资金利息也要高于建筑利润,而对于房企来说,则相当于获得了建筑单位的“变相融资”。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今年公司债规模迅速增加,目前房企负债总额相应出现大幅上升。
据统计,截至三季度,按照申万划分的1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合计负债4.54万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8%。
“从各家房企提出的控制目标来看,负债率维持在60%至70%相对比较合理,但是一些融资能力较强的房企往往会超出这一区间”,房玲告诉记者。
数据显示,截至9月底,作为样本的126家房企中,有34家公司负债率超过80%。其中,万科A(000002.SZ)、绿地控股(600606.SH)和华夏幸福(600340.SH)负债率为81.01%、88.79%和84.98%,环比出现小幅增长。
“短期来看,可以比较一年内到期债务与公司现金,来衡量房企的偿还能力,长期则要看企业融资能力的强弱”,房玲指出。
若从上述角度来看,目前大型房企偿债风险总体可控。如保利地产(600048.SH)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务为110.8亿元,而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余额则高达490亿元。
相比之下,部分中型房企资金压力更加明显。
据统计,云南城投(600239.SH)、嘉凯城(000918.SZ)和中航地产(000043.SZ)等11家房企,现金余额不足以覆盖一年期债务,部分公司差额更是接近百亿。
不过,这类公司也在谋求自救,如嘉凯城已迎来恒 大地产入主,而中航地产则选择了向保利地产出售房产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