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度抢时间 房地产税改革一触即发

提要:根据国土资源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国家土地总督察指示,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展推动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这项制度落地开始抢时间,预示着完善和重构房地产税的主要障碍将被清除,这个税制的改革也将一触即发。

  根据国土资源部党组决策部署和国家土地总督察指示,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即日起开展推动地方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情况督察。这项制度落地开始抢时间,预示着完善和重构房地产税的主要障碍将被清除,这个税制的改革也将一触即发。

  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通知给予了明确要求,对当前“发新停旧”严重滞后、存在等待观望思想、尚未形成实质性整合等工作不力或不作为,以及登记资料移交不到位、职责整合履行不完整、业务流程不合法等不动产登记不规范并造成重大影响的地方开展1-2轮实地督察。这个要求凸显了督促各地所有市、县年底前“颁发新证、停发旧证”抢时间的决心。

  截至今年7月份,全国已经有170个地市、1400多个县区开始不动产登记。自今年10月8日起,上海也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完善和重构房地产税的基础。这一点在各界已经形成共识。由于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展缓慢,实质上已经影响了房地产税的改革进程。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障碍就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只有房产税,而没有房地产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房产税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房地产税则是针对房产和地产征收的税种,是指对房产、土地在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对于房地产税,国家一直强调是“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这不单单是推出一个新税种,而是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对现有房地产税制重新设计

  另一个信息也说明,房地产税改革要提速了。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规范利用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层级归集居民和非居民个人的收入、财产等相关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创新收入监测方式方法,提升居民收入信息监测水平。这是国务院层面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正在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这将归集个人工资、薪酬、证券、不动产、保险、银行存款信息,推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立。

  于是,国务院文件与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形成了呼应。据媒体报道,国家税务总局预计,2018年将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与各界预测的房地产税开征重叠在了2018年这个时间点上,应该不会是巧合。这是不是足以说明房地产税改革从现在起就要提速了呢?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有了草案,需要征求意见后再进入人大立法程序。但在此之前,需要先解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全覆盖,以便为房地产税的制定出台提供大数据支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全覆盖已经吹响了抢时间的号角,房地产税改革也将一触即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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