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起始价的50%

提要: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珠海市决定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同时,采取“限最高地价、竞配保障房”的举措,抑制住宅用地出现高溢价率等情况。

  文章来源:新华社。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珠海市决定提高竞买土地保证金的比例,企业和个人竞买土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同时,采取“限最高地价、竞配保障房”的举措,抑制住宅用地出现高溢价率等情况。

  珠海市25日发布《关于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将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由原来的30%调整为50%。今后该市每宗住宅用地出让前,将由当地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市住规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辖区政府(管委会)共同对用地出让起始价(底价)及最高限价进行研究确定后,报请市政府审定。

  珠海市规定,“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在采取除了要求配建总建筑面积10%的保障性住房外,还将通过设置最高限价,竞配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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