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2岁“花厅”面目全非 古建筑谁来保护?
上海闵行区吴泾镇隐藏着一座372岁的古建筑。因其格局恢宏大气,而被当地村民称为“花厅”。不过,由于长期无人保护,如今,花厅已经面目全非、破败不堪,不知于何处安放未来。
权属复杂长期无人保护
在闵行区吴泾镇,这座始建于372年前的明末古建筑,隐藏在成片的现代化农舍之间。然而,眼前破落的房子,让人很难相信,这就是传说中精美大气的“花厅”。
据了解,“花厅”被分租给了外来人员,内部俨然成了杂物间,墙上架着电闸,四周管线横陈,没有任何消防设施。村民介绍,十年前这里还发生过一次火灾。
吴泾镇共和村花厅村民小组村民钱永章表示,当时火烧得很厉害,把上面的樑啊、椽子啊,全部(烧)瘫掉了,所以现在看上去根本不像样子了,一片漆黑,根本没有画啊颜色啊,所以(可谓)一年不如一年。
现在,人们只能从残留在横梁上精雕细琢的花纹,以及竖立在天花板边缘的“龙角”等构建上,想象这座古宅当年的气派。
据了解,村里也曾多次召集这些产权人商量过“花厅”修缮一事,但“现在姓钱的人就思想没统一”。村民对保护毫无异议,但当涉及如何保护、费用如何分摊等问题时,讨论便一次次陷入僵局。
当地村民表示,“花厅”的产权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有说是九家人家,也有说是八家人家,定不下来,以前本来是准备要修一修的,定不下来就(导致)搞到现在没办法弄”。村民钱金才认为,修缮“花厅”是要有回报的,如果投入本钱下去,却没有回报,那么“修有什么意义呢?”
对这种权属复杂的古建筑,到底该由谁担起保护之责,业界一直争论不断。
在专家看来,像这样300多年的老宅,哪怕不论其历史文化价值,它的民俗价值也不可忽略,保护已经刻不容缓。
古建筑常遭“破坏性保护”
历史上有不少破坏性保护的例子,大多出于人们的无知。
“保护性破坏”,是指在城市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利用中,对文化遗产超载开发或错位开发。比如盲目清理文物建筑周边环境,文物历史环境氛围丧失殆尽;比如周围建筑风格与古建筑严重不协调,破坏了古建筑独特空间环境;比如追求“整饰一新”,甚至“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破坏了历史信息,损害了文物完整性和真实性。凡此种种,其危害并不比屡遭批评的“建设性破坏”小。
古建筑是我们中国人历史和文化的传承,这个道理谁都懂,谁也不会主动破坏它们。但现实是小到家族祠堂,大到万里长城,几乎所有的中国古建筑都笼罩在“破坏性保护”的阴影里,搞不好哪天就被“保护”坏了。这种阴影,就是单霁翔院长说的体制机制问题。
让合适的人干适合的事,这是现代企业管理最基础的一个道理。于是在建筑、装修方面,人们想出了招标这个办法,通过招标找到最合适的施工方,由他们来完成工程。这样的方式在大多数工程上都是合适的,但在古建筑上,往往会出问题。
问题的核心在于专业性。单霁翔在担任故宫院长前,曾长期担任国家文物局局长,考察过各国文物保护和古建筑保护。他介绍说,东西方古建筑是两种东西,保护方法也完全不同。
例如日本唐招提寺的修缮,是把大殿分解后,各个部件都拆下来全部编号,一一修复,然后加以复建;而希腊人对神庙的损毁并不加以修复,历史原状和新修部分之间留下明显的区别,神庙虽然残缺不全,但仍然让它矗立着。希腊的博物馆里,那些建筑、雕塑的残件陈列在那里也很美。
之所以出现这种不同,主要是东方建筑以砖木结构居多,完整而脆弱,房梁烂了的话,房子就毁了;而以希腊神庙为代表的砖石建筑,即便整个神庙的主要结构都损毁了,单是几根柱子立在那里,也能成为一道风景。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古建筑的修复工程,必须根据政府招投标的要求走程序。但单霁翔发现,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维修资格的工程队,和最后进到施工现场维修的工程队不是一码事。政府采购比的是谁最便宜,但在文物修复中,这种方式并不科学。出价低的施工队,往往会在工人、物料等方面尽力减少成本,出现不懂行的人用不合适的材料维修,造成越修越差的结果,就再正常不过了。
正因如此,他才说出了“古建筑修缮宁可停一停”这个观点,其出发点就在于,必须走招投标程序的这种机制,并不适用于古建筑维修。
“值不值”是个大问题
古建筑保护讲究“修旧如旧”。如果修完之后更坚固、寿命更长,但看起来像没修过一样,这才是至高的境界。但问题就在于,“旧”比“新”更费钱。
真正做到“修旧如旧”,要细致到什么程度?单霁翔以故宫中一个不起眼的倦勤殿为例讲解如下:“地面上铺的竹黄,是文人做笔筒用的材料,地上的金砖必须是苏州造的,墙上的通景画,用的材料中有一种植物只有安徽山里面才有,于是工作人员就去千里以外寻找并运回来。”
作为中国人的脸面,故宫的修缮做到这种精细程度无疑是应该的,甚至是必须的。然而能不能推而广之,就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了。
盖新房子工期短,盖完能卖钱;维修古建筑并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维修完也并不能增值。因此,有政府拨款、门票收入以亿计的故宫可以不计成本地修复每一个细节,但没法用这种标准要求每一处古迹。很多没能争取到“文物保护单位”名分的古迹,不要说维修经费,连基本的运营经费都不一定够。经济这本账,是国内大部分文保单位最在乎的。
真正能促使文保单位投钱修缮的,恰恰也是经济利益。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文保单位等,这些名头对文保单位的主管部门来讲都是摇钱树,有了这些名头就可以干很多盈利的事。为了争取这些名分,先期投资修缮古迹就是一门有利可图的买卖。
我们想象中,古建筑保护应该遵循“政府拨款——民间集资——专业修复——免费或低价向游人开放”这样的发展模式,而实际上往往是两种模式:1. “无利可图——Game over”;2. “有利可图——政府拨款——民间集资——(可能)专业的修复——高价向游人开放——搞其他盈利操作——进行破坏性保护”。
受政绩观驱使 对古建筑不上心
以上的种种“破坏性保护”乱象,归结起来不外乎两个字:无用。更具体地说,是对主管部门的领导没有用。领导为官,要的是政绩,而政绩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盖一座新楼远比修一座旧庙来的划算。
文物古迹方面,唯一看得见的政绩就是使古迹“升级”,从省级文保单位升级到全国级,或从全国文保单位升级为世界文化遗产,这都能够成为一些主管官员的政绩。除此之外,文物方面的事不会引起官员的过多关注。
另外,文化局、文物局等单位都是同级别单位中最弱势的,到这类部门任职的官员通常会被视为仕途受挫,如果岁数大一点,则更被视为仕途的终结、养老的闲职。这种时候他们还有没有心思好好拯救文物,就不得而知了。
另外,主管文物的领导未必懂文物,造成外行指导内行的情况,也是“破坏性保护”常见的一种成因。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在接受腾讯文化采访时,曾披露外行领导损毁长城的案例:山东莱芜现存一段春秋战国时期的古长城,因年代久远,外观看上去很破败,但单论史料价值,要高于明长城。主管领导想修缮一下,但又觉得光秃秃的不好看,没法参观。于是下令把那段古长城拆了,用钢筋水泥造了一段像八达岭那样的长城。
国外如何保护古建筑
历史遗存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很多古建筑。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专家屈祖明表示,政府对文物保护的过程是一个学习、模仿再巩固的过程,唤醒人们对文物保护的重视,也需要一个教育的过程。国外对古建筑的保护做得比我们好,很多经验都值得学习。
日本
千年古都京都市1973年在全国的消防机关中设立了唯一的“文化遗产科”,而且在消防署中设立了文化遗产负责人。
众所周知,日本的古建筑几乎全为木制,这些古建筑之所以能够完好保存上千年,离不开日本人对本国文化遗产的珍视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严密消防措施和强烈的消防意识。
作为文化遗产主管部门的文化厅,一贯重视文化遗产的消防措施。文化厅和消防厅委托地方的教育委员会检查消防系统、制定消防计划等。所有人要从平时就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训练,以进行初期灭火活动,并且与地区的官方消防队合作。
除日本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指导外,日本各地方政府也大力建设保护文化遗产的消防制度。千年古都京都市1973年在全国的消防机关中设立了唯一的“文化遗产科”,而且在消防署中设立了文化遗产负责人,加强防火指导,全年都在采取各种措施防止文化遗产发生火灾。
截至2012年,京都市指定了1007处特定文化遗产,要求进行彻底的防火管理和建设防灾设施。为了提高居民对文化遗产的爱护,京都市还指导文化遗产周围的居民、团体等组成“文化遗产市民营救队”,加强防火监控,通过训练提高消防能力,出现火灾时,立即通知119并参与初期灭火、抢救着火点的文物、指导避难等。万一出现火灾,附近居民的努力能够大幅提高救灾能力。目前,京都市已经建有239个“文化遗产市民营救队”,在消防队员赶来前,发挥重大作用。
英国
英国保护古建筑有一条原则,就是政府不能强行拆除私人住宅,要按市价支付赔偿金。
最近几十年以来,英国政府加强了对古建筑的保护力度。1984年,英国成立了一个名为“英格兰遗产”的组织,专门负责对全国的古建筑进行系统的调查、登记和保护,同时制定了相关法律,使英国对古建筑的保护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
目前,英国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和历史遗迹共约50万处,大到皇宫、古堡、教堂,小到草屋、拱门、电话亭,甚至电线杆。
英国的许多城市至今都还能看到中世纪的教堂、维多利亚时期的街道和雄伟威严的古堡。英国保护古建筑有一条原则,就是政府不能强行拆除私人住宅,要按市价支付赔偿金,如果遭到拒绝,政府可以上诉,如果引起争议,就要举行公开听证会以听取当事各方、专家和社会各界的意见。
在防火方面,英国人有着极强的防火意识和完备的防火设备,不论是新建筑还是古建筑,都有防火门和消火栓,这也使得英国数年来一直是欧洲火灾率最低的国家之一。
英格兰东北部的纽卡斯尔有一座现代艺术博物馆,它是由面粉厂改建而成的。为了保留古老的面粉厂墙体和“波罗的面粉厂”的字样,共花费了7500万英镑,而推倒重建只需要3500万英镑。这样的例子在英国比比皆是,从中也能够反映出英国保护古建筑的价值观。
英国古建筑保护协会的创始人威廉·莫里斯曾经说过:“这些建筑绝不仅仅属于我们自己,它们曾属于我们的祖先,还将属于我们的子孙。除非我们将之变为假货,或者将之摧毁,它们从任何意义上说,都不是我们可以任意处置的对象,我们只不过是后代的托管人而已。”
意大利
具有10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物,未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拆毁与改建,装修内部也须经文物部门派人检查、鉴定和批准。
意大利是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最多的国家。
为了保护罗马古城,1939年,意大利政府开始在罗马古城南部另辟一座新城,让其承担现代城市功能。罗马人称其为“新罗马”。如今,罗马新城古城分开的做法成为世界许多城市保护古建筑而效仿的对象,也成为了解决现代文明与古代传统冲突的有效途径之一。
在浪漫的意大利人眼中,保护文物就是保护他们的生活品质,是意大利公民的社会责任。根据意大利相关法规,具有100年以上历史的建筑物,未经有关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拆毁与改建,装修内部也须经文物部门派人检查、鉴定和批准。旧市区除非经特批,原则上不再增加新建筑。
为了更好地保护历史遗迹和文物,意大利政府专门设立了一个文化遗产部,下有出土文物、艺术品、古建筑、古图书等18个保护局。还制定了许多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和政策。在资金上,意大利政府每年都会将一定比例的国民收入直接划拨给文物保护部门。
意大利文化部长的艺术顾问丹尼尔认为,意大利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的成功来源于三个保证:一是政策保证,在意大利共和国宪法第九条中明确规定,意大利共和国负责对国家的艺术、历史遗产和景点进行保护。二是经费保证,除了相关专项资金配备充足之外,自1996年起,国家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将彩票收入的千分之八作为文物保护的资金。三是专门人才的保证,已有60多年历史的意大利文物保护中心是培养各种文物保护人才的基地。除此之外,意大利文化部每年都要组织一个文化周活动,活动期间所有公立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历史悠久的总统府、议会大厦也都定期向社会开放,各级学校还利用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对学生开展生动活泼的历史、文化和艺术教育。
埃及
“旅游警察”不仅要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要监督本国和外国游客,防止他们有任何破坏或盗窃文物的举动。
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埃及遍地是古迹,但是,受综合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的制约,埃及自身的考古科研能力非常有限,长期以来,埃及政府允许外国考古人员在其境内从事发现、挖掘和研究古迹的工作。
人们在几乎所有重要文物景点都能看到大批“旅游警察”。这些警察不仅要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还要监督本国和外国游客,防止他们在文物上信手涂鸦,或有任何破坏或盗窃文物的举动。一经发现,旅游警察有权依法严惩。
另外,埃及新的古迹保护法案规定,对破坏神庙、古雕像等古迹以及在古迹周围建造房屋者,可根据情节轻重,施以不同额度的罚款,最高可达10万美元,并判处无期徒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