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多家陶瓷企业因环保限期整改,1家立案处罚

8月3日,高安市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三期)中,通报了高安市杨圩镇金三角陶瓷厂被投诉造成附近庄稼和植被枯死问题的处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丰城市环保部门已向5家陶瓷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措施,并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环保要求整改到位。

  来源:陶瓷资讯       8月3日,据江西省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消息,自7月14日中央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进驻江西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设区市、县(市、区)积极配合,半个多月来,查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日前,江西多地政府网站通报了处理结果,20多家陶企被限期整改,1家被立案处罚。

  近日,江西某供应商透露,江西金牛陶瓷、能陶陶瓷、陶斯夫、中阳陶瓷、金刚石陶瓷、南昌吉尼斯陶瓷等企业已经停产,预计将于8月16日后陆续投产。

  7月26日, 高安市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一期)中,15家陶企被限期整改。

  通报中指出,信访人反映高安市陶瓷基地的佳宇陶瓷、新景象陶瓷、神州陶瓷、大港塑胶制品、太阳陶瓷、康尔居陶瓷、华硕陶瓷、瑞阳陶瓷、瑞雪陶瓷、五环陶瓷、新中英陶瓷、东方王子、罗纳尔陶瓷、金刚石陶瓷等及基地外的新阳陶瓷、中阳陶瓷、田南镇的瑞明陶瓷环保手续不合法,经常利用夜间偷排刺激性废气、含酚废水,厂区原料区域污水横流,园区晴天灰尘滚滚,附近河流鱼虾绝迹,水田耕地减产。信访人反映的陶瓷企业有11家位于高安市建筑陶瓷产业基地、2家位于新世纪工业园、1家位于高安市太阳镇、1家位于高安市独城镇;此外还有欧陶原料、大港塑胶制品、田南镇瑞明陶瓷(经查,田南镇没有此企业)共18家企业,主要反映上述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废气,原料堆放区域和周边农田河流污染问题。

  经过高安市环保局及高安市建陶基地、新街镇、太阳镇、田南镇等属地管理单位的现场核查和近期以来的“零点行动”突击检查,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其中反映的“厂区原料区域污水横流和园区晴天灰尘滚滚”、“河流鱼虾绝迹,水田耕地减产”情况属实,“环保手续不合法”、“经常利用夜间偷排刺激性气味的废气和含酚废水”情况不属实。因此,1、责令金刚石、神州2家陶瓷企业限期整改,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善原料大棚建设;建设原料进出口自动冲洗平台,确保出厂原料车冲冼干净,不得带泥上路,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2、责令其余13家陶瓷企业限期整改,对原料棚进行维护修缮,防止棚上雨水漏入原料,所有维护修缮工作于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建设原料进出口自动冲洗平台,确保出厂原料车冲冼干净,不得带泥上路,于2016年9月30日前完成。 3、责令全部15家陶瓷企业立即改正,将露天堆放的原料立即入棚,于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

  8月3日,高安市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三期)中,通报了高安市杨圩镇金三角陶瓷厂被投诉造成附近庄稼和植被枯死问题的处理。7月29日下午五点,高安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和杨圩镇党政主要领导带队,前往企业现场调查核实。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经高安市环境监测站7月30日监测显示,金三角陶瓷尾气排放二氧化硫浓度在《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范围之内,但造成附近庄稼和植被枯死的问题基本属实。

  高安市环保局下达了限期整改决定书,责令金三角陶瓷对存在的干燥塔喷淋设施加药不科学、部分雨污分流不彻底、原料车间圆筛口没有除尘设施、喷雾干燥塔排放口粉尘超标等问题限期整改高位。对公司粉尘超标的违法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立案处罚。到目前为止,金三角陶瓷雨污分流不彻底情况基本整改到位,调整喷淋加药部位和加装圆筛口除尘设施正在实施当中。对周边农作物的影响,已要求杨圩镇人民政府对受损的庄稼和植被进行损害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已签订了赔偿协议书。

  高安市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四期)中,则通报了对于高安市红梅瓷厂位于市中心,生产时存在粉尘污染,废气直排,噪声扰民等问题的处理。7月30日下午,高安市环保局调查组分别实地查看新红梅和老红梅瓷厂。新红梅瓷厂企业已经停产一个月,正在进行线路检修和环保设施完善;老红梅瓷厂西面的生产线还在正常生产,调查组检查了脱硫塔、喷雾干燥塔,除尘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并约谈了企业负责人。举报废气直排不属实:经环保部门现场核实,新红梅已从6月30日始全厂停产检修,老红梅也只有一条生产线在生产,从日常监察和例行监测中以及环保局现场核查情况看,目前没有发现直排废气的情况。举报的粉尘、噪音污染扰民基本属实:由于企业新建之时,属城市偏僻处,但随着城市发展和外扩,企业已处于居民区,企业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和噪声对周边居民确有不利影响。

  国家工信部2013年发布的《建筑卫生陶瓷行业准入标准》,要求在城市建成区已投产运营的建筑卫生陶瓷项目在2016年年底前应通过整改达到准入标准,否则,应依法迁出或关停。高安市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新老红梅瓷厂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丰城五家陶瓷厂限期整改

  据丰城市环境保护局公开信息显示,7月22日,接到反映“丰城市的本地陶瓷企业和环保手续不合法,经常利用夜间偷排刺激性废气、含酚废水,厂区原料区域污水横流,园区晴天灰尘滚滚,附近河流鱼虾绝迹,水田耕地减产”举报线索后,丰城市相关部门对基地五家陶瓷生产企业环评审批手续办理及验收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及运行等情况进行突袭检查。丰城本地的陶瓷企业归属于丰城市精品陶瓷基地五家陶瓷企业,分别是:江西斯米克陶瓷有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东鹏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和美陶瓷有限公司,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

  其中,关于“丰城本地陶瓷企业环保手续不合法”、“经常利用夜间偷排刺激性废气、含酚废水”等问题不属实,而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丰城市陶瓷基地企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丰城市五家陶瓷企业均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建设了原料堆棚,但有少量的露天堆场,虽修建了淋溶水集水沟及喷淋防尘等处理设施。但在大雨时,收集系统处理收纳能力不够,地面径流雨水夹带的地面粉尘偶尔会排入周边环境引发污染。2、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厂区建设施工场地及原料不规范堆存产生粉尘飞扬,园区偶尔会出现扬尘较大的问题。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丰城市环保部门已向5家陶瓷企业提出了限期整改的处理措施,并在2016年12月底前按环保要求整改到位。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截至8月3日18时,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江西交办19批、534件群众举报环境信访件,目前,已办结358件。从群众信访件反映环境问题类型来看,反映工业废气污染的占35%,反映工业废水污染的占16%,反映破坏生态的占11%,其他是大气面源污染等。对于查实的问题,全省各地积极处置:责令整改企业262家,立案处罚64家,立案侦查17件,约谈64人,罚款总金额1266.79万元,刑事拘留1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17人。 (文/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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