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即将全面推开 红利能否顺畅抵达纳税人?
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近在眼前,相关准备工作做得怎么样了?改革能否如期推进、顺利落地?4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兵分多路,奔赴基层税务部门和办税大厅,对各地备战营改增进行实地调研。
疏通“堵点”
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确保税制平稳转换
“县区税务部门特别是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对纳税人,是落实营改增的‘最后一厘米’,必须要对接好,确保改革红利顺畅抵达纳税人。” 在河北省望都县办税服务厅,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军叮嘱基层税务人员,一定要以“两学一做”为引领凝聚战斗力,坚决打赢这场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攻坚战。
二手房交易实行营改增后,普通个人首次成为增值税纳税人。面向自然人征收增值税是个新课题,税制转换能否实现“无缝衔接”,备受社会关注。
为方便个人二手房交易缴税,税务总局决定委托全国地税部门代征这部分增值税。也就是说,个人买卖二手房缴税还在“老地方”,原来在哪里缴营业税,5月1日起就在哪里缴增值税。虽然缴税简单了,但征税流程却更为复杂:交易信息先要进入地税的价格评估系统,核实后再进入国税的增值税管理系统。系统转换需要时间,开发票就会慢一些。“这个‘慢’要引起足够重视。目前一些城市的房产交易很活跃,不能让缴税开票环节成为堵点,影响后面的办理。” 王军特别强调。
受京津冀一体化影响,保定市房地产交易日渐升温。保定市高开区地税局征收分局局长方斌介绍说,为了防止办税拥堵,地税部门已做了充分准备,比如,抓紧熟悉增值税发票业务,合理调配力量设置AB岗,提前审核交易人资料、有序分流交易业务等。竞秀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李宏霞说,营改增期间,国税也将抽调人员协助地税办理相关业务,让开票缴税更加顺畅。
目前,税务总局正在加紧相关软件测试,加强系统的融合对接,并对全国90个二手房交易热点城市实行重点监控,确保税制转换平稳顺利。
来自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21日,地税部门向国税部门移交纳税人征管档案资料的工作已全部完成;国税部门确认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近1000万户,已为约90%的纳税人办理了税务登记。征管信息系统12个软件106个模块的修改和完善已基本完成,正在做最后的联调测试。纳税人开具发票所需的专用设备,也已陆续发放安装。5月上旬需要的4亿份增值税发票,已印制完毕并分送至各地税务机关。
分享红利
深入分析细致梳理,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试点,涉及1000万户纳税人。对企业来说,最关心的还是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变化,期待分享到改革红利。
“营改增的红利,我们肯定能享受得到。”保定银行副行长郭俊段介绍说,今年是保定银行大投入的一年,仅银行系统软硬件升级改造,就需要投资8000多万元。这些能够作为进项抵扣,企业税负呈现大幅下降趋势。
河南省兰考县三环房地产财务总监许二亮说,房地产行业成本主要有三大块:建筑成本、土地成本和融资成本。建筑业和金融业与房地产业一并纳入营改增试点,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且土地成本也可以在销售额中抵扣。这对降低企业税负非常关键。
相比之下,建筑业由原来3%的营业税率调整为11%的增值税率,在四大行业中税率“跳跃”幅度最大。建筑业税负只减不增,是此次改革的难点。一些企业反映,建筑材料占企业成本的两到三成,但像沙石料等都是从小企业采购,由于拿不到发票,很难进行进项抵扣。他们担心税负会有所上升。
对于建筑业的实际情况,营改增在方案设计、税率确定时给予了充分考虑。比如,采取过渡性措施,对老合同、老项目区别对待,对劳务用工方式的调整,甲方提供材料的处理等,政策上都给予照顾。这些细化的政策措施,有助于建筑行业总体上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实现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的关键,就是完善抵扣链条,充分享受增值税进项抵扣的制度红利。”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发挥制度的最大效益,既要求企业管理的精细化,也要求社会税收管理的完善。
生活服务业中,小企业纳税人数量最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税负普遍下降40%,减负效果最为明显,行业整体税负也会有所减轻。然而,近日上海、广东的一些国际酒店集团却频频传出涨价消息,酒店在收取房费和15%服务费之外,又增加了一项“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些五星级酒店在原有价格基础上,有的加价6%,有的加价6.9%,是借营改增之名变相涨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表示,因为原来酒店的收费中是包含营业税的,营改增后营业税已取消,如果酒店在收费中加上增值税费用,就应减掉原来的营业税费用。这样才公平合理。
“行业税负是能测算的,但具体到每一家企业,税负是减是增与其采购周期有关,也跟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关。这一点不是税制改革能够保障的。” 朱青表示,社会对营改增期待很高,但不能对政策效应产生“误读”,甚至把经营不善、效益不好的责任都推到营改增身上。
完善政策
对企业反映的情况及时跟进,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以前景区门票就是营业税发票,现在还有不少没用完。眼看‘五一’旅游高峰就要到了,营改增后这些已印好的发票还能不能用?”江苏无锡市荡口古镇旅游公司犯了难……
很快,这个问题就得到税务总局的回应:对于试点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6月30日。
“我们是一家大型餐饮企业,很大一部分生鲜食材都是到田间地头直接采购,可是农民开不出增值税发票。这些进项怎么抵扣?”面对调研小组,保定市秀兰饭店财务总监王志勇说出担心。
“你们可以到税务部门办一个收购鲜活农产品的手续,这样从田间地头直接采购的生鲜食材,就可以按13%开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税务总局货劳司副司长林枫解释说,生活服务业增值税税率是6%,进项抵扣的税率是13%。企业税负应该是下降的。
在国家税务总局大楼二层报告厅,几十台电脑整齐排列,工作人员正专注地盯着各地税务部门报上来的营改增推进情况和相关数据。“进入4月份,这里就改成了全国税务系统营改增指挥中枢。基层反映的情况每天都会实时传递上来,分析汇总后马上提交给相关司局研究解决。好多政策都是连夜出台的。”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程俊峰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