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九条”新政:外地人社保缴纳由连续满5年改为累计
文章来源:东方财富网。据媒体报道,“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这意味着先前“沪九条”中规定的“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改为了现在的“累计满60个月”,也就是累计满5年,从而保障了一些外地在沪工作的购房者不会因为中途换工作而“误伤”失去购房资格。
事实上,最新消息显示“沪九条”在今天发布的细则解读中发生了两点变化,一是“放松”了外地人在沪购房缴纳社保的要求,二是对市场中的一些尚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的投机行为进行限制。
“连续”改为“累计”
“沪九条”新政细则新解读中主要涉及到两个政策变化。第一个新政是有关外地人在沪购房的社保缴纳问题,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税单计算到签合同日期往前推63个月里累计满60个月。
这就意味着先前“沪九条”中规定的“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改为了现在的“累计满60个月”,也就是累计满5年,从而保障了一些外地在沪工作的购房者不会因为中途换工作而“误伤”失去购房资格。
目前这一政策已经实施的区域包括闵行、徐汇、长宁、静安、虹口、青浦、杨浦和普陀。尚未实施的区域为浦东、黄埔、宝山、嘉定和松江。
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对于政策一来说,3.25新政后市场成交出现回调,政策起到为楼市降温的作用。但是3.25新政提高限购门槛,社保从累计2年提升到连续5年。由于没有细则,各交易中心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来,所以现实情况下的确有“误伤”到部分刚需客户。比如目前置换客户比较多,政策变动给处于交易过程中的客户带来诸多不便,影响了交易进程。从出发点来看,执行层面微调目的在于尽量维护刚需合理要求。
卢文曦表示,从政策的执行来看,并没有脱离“5年”的大基调,只是给予3个月的“缓冲期”,由“连续5年”变成“累积5年”。限购的年限并未有效降低,预计真正惠及面相当少。由此预判,执行层面上的小幅松动不会改变成交调整趋势。
挤掉“泡沫”需求
最新的细则中,第二个政策细则规定“一手房查询购房资格前移,签合同后60日内去交易中心查询”。
从内容的指向性来看,这项细则明显是为补“沪九条”政策的短板,例如一些不具备买房资格的买家可以只签合同不过户,或者等到有购买资格的时候再办理过户,某种程度上讲让不具备购买资格的买家提前释放。
卢文曦指出,这项细则尤其是针对一些市场投资客,他们可以直接转让,不用过户,降低炒作成本。如此一来可以避免不具备购房资格的需求混杂在合理的需求中,还原市场真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