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宅基地住宅私装电梯 或存在电梯安装报批不规范

    一周焦点

  为方便年迈的家人上下楼,广州市白云区的赖先生在自家宅基地私宅外墙上,安装了一部没有经过报批的观光电梯,被认定为违法建设。4月7日,该电梯已被完全拆除。本周,信息时报记者走访则发现,城中村宅基地住宅建电梯的情况不在少数,可能存在电梯安装报批不规范的现象。

  近日,记者走访白云区京溪街、萧岗村、永泰新村一带发现,宅基地住宅上加建电梯在这些村里蔚然成风。在永泰永康路边上,有多栋村民自建的楼房,每栋层高都在6层以上,中间的间隔也不过两米。记者留意到,这些楼房从外面看跟普通楼梯楼没区别,但走进里面就可以看到,大部分都装有崭新的电梯。这些村民们自己安装的电梯,外观、规格看起来跟商品房的电梯没有多大的区别。

  永泰新村一名钟姓村民介绍,仅2014年起,他家这一片就有25户人家在宅基地上重新建起了新房,并无一例外加装了电梯。“还有一户,在旧宅上做了电梯井建电梯。”该村民说,如今建电梯房,一方面是为了收取更高的租金,另一方面,自己一家人住在顶楼,有电梯后上下楼也更方便。不过,记者发现,不少村民报建电梯的过程并不规范。当问及加建电梯要走何种流程时,一名村民说,“买了电梯,到质监局报备,合格后就可以使用了。”

  对此,市规划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宅基地等楼房没有向规划部门提供建筑图纸,建筑主体本身没有进行合法报建,因此无法再申建电梯,规划局也不能为其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另外,记者了解到,目前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对于农村宅基地是不适用的。而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已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需要在其用地上建设新的建(构)筑物或者对原有建(构)筑物进行扩建、改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地产产权人应当凭有关权属证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条件,也就是说,宅基地上既有建筑未经批准增设电梯井均涉嫌构成违法建设。

  编辑点评:私建违建有风险,有钱也不能任性。对于旧楼加装电梯的问题,实际上这已是一项涉及广大老人权益的民生工程,相关部门应该以人为本,对部分住宅楼开通“绿色通道”,只要不涉及邻里矛盾、不危及住宅安全,就不该人为地给旧楼加装电梯增添障碍,这样也不会再给老人上下楼梯增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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