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为继承房产 将六个子女告上法庭

  3月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了解到这起遗产纠纷案件。今年已经81岁的王英与老伴高信携手走过半个多世纪,并育有六名子女。王英表示,上世纪90年代时,她与高信共同购买了位于乌市头屯河区乌西站11街小区的一套房屋,于2000年9月份取得房产证书。

  2015年1月份,老伴高信因病去世,由于遗产未作分割,这套房子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原本属于高信的50%产权由王英及他的六名子女共同继承,但王英却向子女提出索要全部继承权,对于母亲的做法,子女们表示十分不理解,并拒绝了她的要求。而老人表示将要通过法律途径拿回继承权。原以为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老人的孩子们真的收到了法院的传票。

  女儿高云说:“平时父母和我们几个兄弟姐妹相处都很融洽,可能是父亲的突然离开让母亲心里受到了打击,才会做出这个决定。”而王英也表示自己并不是真的想和孩子们抢房子,只是想着有房子生活也有个保障。

  听到母亲的心声,几名子女也开始反省自己,高云说:“父亲去世后只剩下母亲孤孤单单一人,我们作为子女的却忽视了她的感受,应该多陪陪她,跟她多说说话。如果房子能给母亲带来安全感,我们愿意让出自己的份额。”

  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房屋由王英全部继承,但王英需支付六名子女每人21121.6元房屋折价款,有两名子女当场表示放弃房屋折价款,将尽心照顾年迈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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