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呼吁:深圳城市更新条例 尽快列入立法计划
昨天,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罗湖团的杨乖进等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区城市更新的建议》。
杨乖进等代表以罗湖木头龙等小区为例,详细说明目前我市老旧住宅区改造遭遇的瓶颈。木头龙项目用地面积8.23万平方米,小区总共1340户,仍有109户业主未签约。项目搬迁谈判工作长期处于拉锯战状态,签约进展缓慢。已签约外迁的一千多户业主在外租房感觉种种不便,且担心改造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急盼回迁心态强烈。金钻豪园项目用地面积3.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22.28万平方米,2010年列入深圳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2011年通过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小区总共868户,翠芳园公司负责该项目时,完成了与其中770户业主的签约工作,剩余98户业主未签约。 2014年10月开始,项目申报主体开始出现不按时足额支付过渡期安置费问题。2015年7月,经区政府专门会议协调,新华城公司接手金钻豪园项目,该司表示将就拆迁补偿协议、提高安置过渡费标准及换签合同奖励等问题与业主进行沟通协调。目前,新华城公司正在与相关业主重新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
杨乖进等代表认为,老旧住宅区拆迁难、改造难的主要症结在于,《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属于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的改造项目的,区政府应当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指导方案和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方案,经占建筑物总面积 90%以上且占总数量90%以上的业主同意后,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市场主体与所有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形成单一主体”,这就意味着必须“100%业主、100%的面积同意并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方能确认实施主体”,该制度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钉子户”。
为打破我市老旧住宅区更新难的僵局,让深陷拉锯战的重点项目尽快“解套”,彻底消除城市安全隐患,进一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杨乖进等代表建议:一是尽快将《深圳市城市更新条例》列入市人大2016年立法计划,使老旧住宅区更新于法有据、依法推进。二是借鉴香港、台湾等地区做法,明确市场主体与90%业主、90%的面积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后,即可作为“多数份额拥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售卖。将现行的“双100%”要求修改为“双90%”后,很多业主担心强制售卖后获利更少,就不会坚持留在最后做“钉子户”,老旧住宅区更新才能走出利益无限博弈的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