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城将调整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时间

  昨日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今年起本市将调整房屋维修资金个人存款结息时间,由每年的6月30日调整为12月31日,同步改变“天津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结存单”和“项目专项维修资金结存明细表”寄送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第三季度调整为第一季度。今年的结存单已于1月16日开始邮寄,结存单公布了专项维修资金个人账户余额、利息收入、使用情况以及物业项目应急解危专项资金余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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