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报警仍存隐患运行
提要:日前,有市民反映称,市区颐景骏园二期小区中k栋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电梯在超载情况下,仍然可以关门并继续上下楼运行。
新闻来源:韶关日报
有市民反映称,市区颐景骏园二期小区中k栋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电梯在超载情况下,仍然可以关门并继续上下楼运行。希望有关部门核查清楚,并整改调试电梯。
据市民陈先生表示,该小区中的k栋在满员超载、电梯发出警报声的情况下,电梯门依然可以关门继续上下运行。“按道理来说,超重无法关门,能关门说明没超重,但是为什么报警器又会响?”陈先生满心疑问。
随后,记者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在收到市民相关投诉后,该局已派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反映颐景骏园二期k栋的电梯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处理。据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后发现,该栋2台电梯均经定期检验合格,检验有效期到2016年11月,并由签约的广州市知力电梯起重设备有限公司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符合电梯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现场检查过程中,维保公司对该两台电梯的超载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和测试,均正常有效。
为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监察人员要求该物业服务公司组织维保公司对小区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并进行保养或维修。目前,该物业服务公司已组织维保公司进行了全面检查。
此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为共同维护电梯的安全,按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电梯乘用人发现电梯运行异常的,应当立即告知电梯使用管理人(即物业服务公司)。按照《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第九条规定,电梯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立即停止使用,在电梯口的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应当及时通知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检修。如果向电梯使用管理人反映后,电梯故障问题未能得到修复,可以通过12345进行举报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