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冰清:电梯合格率“逆升”如何保证安全下降

昨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深圳市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电梯628台,合格率为93.8%,较2014年上升3.5个百分点。为避免电梯不合格带来的隐患后果,确保民众心理安全,执法部门敢于“亮剑”是关键。

  昨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深圳市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电梯628台,合格率为93.8%,较2014年上升3.5个百分点。(12月1日深圳特区报)

  电梯本是科技进步的一种产物,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更是成为持续推进电梯需求增长的主要驱动力,并且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部分。然而,近些年来让人担惊受怕的电梯事故,成为了我们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可谓是“谈梯色变”。而这次的监督抽查结果更是令人堪忧,电梯合格率居然比去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数字看似不大,但带来的隐患后果不能不让人心惊肉跳。

  电梯合格率不降反升,电梯商家难辞其咎。众所周知,商家的目的就是为了追逐利益,但是如果以牺牲质量来换取非法的利益,这种利益恐怕不要也罢。我们常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一个企业要想发展的长久,必须要先过质量关。因为质量不但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名望,更是关乎百姓福祉。试想,这些电梯厂商生产的不合格电梯,如果将来投入使用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岂不是对这些企业的诚信产生负面影响,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还如何在这个社会立足,还有什么竞争力可言,更别说赚取利益了。更甚至,如果危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恐怕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简直是犯了“丢了西瓜拣芝麻”的糊涂。

  为避免电梯不合格带来的隐患后果,确保民众心理安全,执法部门敢于“亮剑”是关键。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电梯合格率并没有因出现的电梯事故而下降,这本身应该成为一种警醒。质量监督部门在对11家不合格维保单位曝光的同时,让我们看到了执法部门在面对质量问题时的一种态度,应该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我们更想看到的是对出现这些不合格电梯企业后续处理。不能简单的通报了之,如何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有效的惩治,确保以后电梯生产安全,这才是重点。

  治乱象需用重典。电梯的不合格,这本身就是威胁民众安全的一种乱象,必须要严格惩处。除了执法部门的严格执法,其实也需要每一个人都参与到监督过程来,只有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也才能推动这些企业朝着良好的方向发展。如果某些企业在执法部门和民众监督的过程中,还能被列入“黑名单”,这样的企业弃之又有何不可?

  总之,不管从企业自身,还是有关质检执法部门,保证民众生命安全是第一位,这应该是原则和底线。而也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真正的安全“升降”,彻底消除“电梯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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