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安营扎寨噪音此起彼伏 小区“民宅商用”真闹心
公司、美容店、培训班、麻将馆、汗蒸馆……这些本应出现在商业区的商铺,如今不少却在住宅区安营扎寨,贴上了“民宅商用”的标签。近日,记者走访晋中市部分小区发现,民宅商用的现象广泛存在于住宅小区中,它虽然给附近居民带来一些方便,也能让经营者少掏租金,但存在的扰民、安全等问题也越来越多。
10月11日,家住晋中市城区欧风丽景小区的居民陈红因邻居噪音太大而烦心,“这又不是门面房,怎么把公司开到这里了?每天来来往往办业务的人进进出出,既影响我们休息,又不安全。”记者在该小区楼层走访中看到,很多住宅房都已成为商业用房,饭店、舞蹈培训班、美容室、网络公司等一应俱全。在公寓7楼,一家舞蹈室尽管关着门,但在外仍能听到强烈的音乐声。“早上10点左右,这家舞蹈室就开门了,嬉笑声、踏步声、音乐声都很大,一直要到晚上10点多才消停。”住在舞蹈室隔壁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刚开始觉得在家门口开办一家舞蹈室是件好事,自家孩子学跳舞不用再四处奔波了,可长期这般吵闹让刘女士感觉自己的日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记者了解到,由于商用房租金高,一些小成本经营者便纷纷投入到住宅房的怀抱里。便宜的租金和管理费对于商家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民宅商用”的经营模式便“火热”起来。
随后,记者以“民宅能否商用”为题在街头随机询问了部分市民。有些市民认为只要不影响日常生活可以接受,但大多市民认为,公司在住宅楼里办公虽然节约了成本,但也损害了业主们的利益,民宅商用不应提倡。
对此,山西鼎正律师事务所的郭志伟律师说:“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遵守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外,还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郭志伟表示,业主如将民宅商用,或经营户租民宅用作商业用途,均应加强自律,不可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