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政府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
提要:13日起,常州市政府正式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公租房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待遇时,既可选择租赁,也可以九折价格购买50%产权与政府“共有”。
13日起,常州市政府正式试点公租房“共有产权”。
公租房家庭申请住房保障待遇时,既可选择租赁,也可以九折价格购买50%产权与政府“共有”。该市选择天宁、钟楼区先行试点,此次拿出政府集中建设的1220套保障房房源。符合保障条件的1人家庭可购买一套一室一厅,2人以上家庭可购买一套二室一厅,面积在45—69平方米之间,售价为参照建设成本核定供应价格的90%。自购买50%产权之日起,保障房家庭可根据自身需求,在未来5年内以原价购买剩余产权;在取得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完全产权前,房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不得购买其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