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征年度个人房产税 四川暂未收到相关通知

  29日消息,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其征收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29日晚间,四川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告诉华西都市报记者,目前暂未接到关于四川省个人房产税征收的通知。

  广发地产评论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指出,重庆本年度房产税与2011年试点方案一致,除了起征价格调整到13192元(2013年12779,2014年13192,2015年13192元)。广发地产分析认为,实际上过去一年重庆房价下降了3%左右,征收价格标准没有下调实际上是利好。

  作为个人房产税征收的试点城市,重庆和上海早就于2011年1月开始试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不过,对于个人房产税征收试点范围扩大的预期在最近一年越发强烈。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璐表示,虽然目前对个人房产征税方案预期很浓厚,但现在在业内最能被接受的说法是到2017年才可能全面铺开。“重庆个人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大户型,这些住房在重庆房地产市场占比可能连1%都不到,一般老百姓极少有住独栋的。”因此,刘璐认为,重庆征收个人房产税,起码在当地影响范围不大。

  个人房产税其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全国都已经是大势所趋。而对于个人房产税的征收到底会不会给楼市的成交量、价格乃至地方税收等方面带来影响,从现行的试点城市情况来看,答案是微乎其微。

新浪地产
关键词: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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