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楼上住户漏水楼下邻居打伞 协商不成对簿公堂

提要:家住某小区三楼的殷某,因为楼上业主排水管道里的水渗进了其屋内,对他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去年12月,殷某傍晚回到家中发现天花板在滴水,经检查发现可能是楼上管道漏水所致。

  家住某小区三楼的殷某,因为楼上业主排水管道里的水渗进了其屋内,对他的生活起居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殷某虽曾与楼上业主陈某交涉,想协商解决此事,但屡屡碰壁,一直拖延至今。无奈之下,殷某一纸诉状将对方告上了法庭。近日,虎丘区法院对这起邻里纠纷做出了判决。

  去年12月,殷某傍晚回到家中发现天花板在滴水,经检查发现可能是楼上管道漏水所致。殷某立即告知楼上住户陈某,而陈某却一口否认称不是自己的原因,因此,殷某又找来物业检查管道,发现自家天花板漏水确实是楼上住户污水管道倒灌导致的。此后,殷某多次与陈某联系,但对方一直逃避推诿,拒绝配合,事情一拖再拖,漏水问题一直没有解决。

  半年多来的持续漏水让殷某糟透了心,无奈之下将陈某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其赔偿天花板整修所需的所有费用,并找出管道漏水原因,彻底解决问题。而陈某在庭上辩称:“确实是我家漏水,但不是我家的原因。”原来,在2009年初,当时殷某还未搬入小区居住,由于楼下一层、二层的店铺改造,对原三楼的住户造成了很大影响,物业公司为了省事,擅自改变了管道的走向,直接把排污管道接入了雨水管道。雨水管道又比较细,长期当做排污管道来使用无法将污水中的杂物顺利排出,容易造成堵塞,这就使得陈某家管道堵塞污水倒灌进而引发楼下殷某家天花板漏水。

  眼看漏水原因已经水落石出了,但是小区物业却否认了上述事实,称改变管道走向并非擅自做主,而是应了原三楼户主的需求才这么做的。据查证,将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道确实存在,而为何改造污水管道、是谁改造污水管道,是原三楼住户作为,还是物业公司根据其他住户要求,或物业公司擅自所作,现都无法考证。但是如此改造管道,也属于物业管理上存在的瑕疵。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与殷某作为上下邻里,在发现管道堵塞导致漏水时,理应及时协商处理,而非一再地拖延推诿,故陈某作为房屋所有人未尽到管理义务。另外,管道堵塞也不排除人为不当因素。因此,虎丘法院判决殷某房屋整修费用由陈某和物业公司各半承担,经庭审协调后各方达成共识。至此,一起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殷某心里的石头也终于落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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