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内拥有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国家数量翻两番

提要: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一份新报告,拥有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国家的数量十年内翻了两番,2015年达一百六十四个,而在2005年仅为四十三个。报告《可再生能源目标设定》在IRENA的第九次理事会上推出,发现这些国家中一百三十一个是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

  来源:太阳能联盟网

  根据国际可再生能源署(IRENA)的一份新报告,拥有可再生能源目标的国家的数量十年内翻了两番,2015年达一百六十四个,而在2005年仅为四十三个。

  报告《可再生能源目标设定》在IRENA的第九次理事会上推出,发现这些国家中一百三十一个是发展中国家或新兴经济体。

  这些目标中大多数在电力行业,一百五十个国家拥有这类目标,然而,在其他行业,如加热、制冷以及输送方面的目标正在增加。

  目前为加热及制冷行业设定目标的国家从2005年的两个增加到四十七个。同样,今天可再生能源输送目标已经从2005年的二十七个国家翻倍至五十九个。

  该报告还明确指出,如果没有获得明确的战略的支持,通过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目标对于投资者而言不充分可信。因此,当设计或修订国家或地方可再生能源目标时,其为政策制定者展示一个框架。

  在大多数情况下,可再生能源目标不包含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目标可以被嵌入行业计划,如综合资源计划或能源行业总体规划,如在南非和巴西。一些是在国家可再生能源行动计划中,如在欧盟及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地区。其他是国家开发计划的一部分,如在中国和印度。

  该报告就特殊性、可测性及约束性的条款将目标分为四类:

  政治公告和愿景声明

  能源战略和方案

  详细的路线图和行动计划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能源目标

  应该指出的是,其他两个国家,加拿大和阿联酋,日前设定可再生能源目标,但是仅在次国家层面。

  IRENA总干事Adnan Z. Amin表示:“可再生能源目标已经成为一种流行机制,使国家和区域经济通往一个更加安全和可持续的能源未来。他们为该行业提供一个重要的信号,可以通过创造一个更清晰、共同的愿景为能源行业的发展缔结利益相关者。”

  “政府正在越来越多地采用可再生能源目标,以满足多重目标,包括能源安全、环境可持续性以及社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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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能源行业  可测性  能源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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