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辽宁省CPI同比上涨1.2% 涨幅与去年同期持平
4月14日,来自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的调查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2%,涨幅与去年同期持平。
其中,3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3%,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主要是食品价格环比明显下降、新涨价因素减少所致。
在一季度1.2%的涨幅中,新涨价因素约占0.8个百分点,翘尾因素约占0.4个百分点。
其中,城市上涨1.3%,农村上涨0.9%,食品上涨2.1%,非食品上涨0.7%,消费品上涨1.3%,服务项目上涨1.1%,工业品上涨0.4%。
所调查的居民消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中,除交通和通讯价格由去年一季度的上涨0.3%转为下降1.3%外,其他七大类均为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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