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七类建筑限制使用玻璃幕墙
来源: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近二十年来,玻璃幕墙成建筑新宠,但由于检测维护成本高,不少业主疏于管理,近期有关玻璃幕墙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昨日,记者从我市建设规划局了解到,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玻璃幕墙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规定新建住宅、中小学校等七类建筑不得在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
《通知》对“新建住宅、党政机关办公楼、医院门诊急诊楼和病房楼、中小学校、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等七类建筑明确提出限制,要求“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严禁采用全隐框玻璃幕墙。以上建筑在二层及以上安装玻璃幕墙的,应在幕墙下方周边区域合理设置绿化带或裙房等缓冲区域,也可采用挑檐、防冲击雨篷等防护设施。《通知》还对玻璃幕墙的材质进行了说明:宜采用夹层玻璃、均质钢化玻璃或超白玻璃。
台州方远装潢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马从福从事建筑装潢工程十多年。他告诉记者,这个消息对行业的影响还是挺大的,特别是对相关装修公司,会带来一定冲击。《通知》中最大一个亮点在于,七种建筑不得在二层及以上采用玻璃幕墙,这也说明一个信号,国家在严控玻璃幕墙的使用。在他看来,实际上七种建筑中,影响最大的当属“党政机关办公楼”,其余六种建筑从安全角度考虑,都是局部使用,例如新建住宅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窗墙比要求,中小学校使用石材或人造板更多,这样安全性要好一些。他认为,就办公环境来说,玻璃幕墙可以提高工作人员的舒适性,提高采光度,但从幕墙框料成本来说,因为对承重框架的要求提高,成本有所增加。
据了解,玻璃幕墙因美观、自重轻、采光好及标准化、工业化程度高等优点,自20世纪80年代起,在商场、写字楼、酒店、机场、车站等大型和高层建筑的外装饰上得到广泛应用。我市最早的一批玻璃幕墙建筑是上世纪90年代左右建起的,目前部分酒店、商场、办公楼大面积使用玻璃幕墙并不少见。不过,随着使用年限的增长,玻璃幕墙的隐患也逐渐显露出来。
对此,市建设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正式文件落地后,我市玻璃幕墙的市场将进一步得到细化和规范。对市民来说,最大的好处在于一旦遭遇玻璃幕墙发生的事故,维权将不再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