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民咨询:4S店装修遇刮擦 我的新车谁来赔

  近日,乌市市民王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刚买的新车还没到手,在4S店装潢期间,不慎遭后方其它车辆刮擦,车后保险杠损坏,她向店家提出换新车或退款均遭拒。

  11月11日上午,记者在南湖北路一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见到了王女士,她一脸愁容。她介绍说,11月5日,她花18万多元,在该公司购买一辆轿车,全额付款后,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必须先签验车手续,方可办理其它事宜。随后,她到乌市车管所去办理临牌,4S店工作人员为王女士的新车做免费赠送的装潢。

  “没想到,我刚到车管所一会儿,就接到4S店打来的电话,说我的车在装潢期间被其它车辆刮擦,让我赶紧回去处理。”王女士说,赶回4S店后,她看到自己的爱车车尾左侧保险杠被刮擦凹陷,“从头到尾,车钥匙和车的相关手续一直都在4S店工作人员手里,出了这样的意外,理应由4S店来承担。”她当场要求4S店予以更换新车或退款。见状,工作人员起初同意了她的要求,随后,该4S店负责人又以王女士已签过验车单为由,拒绝了王女士提出的两个要求,希望王女士自行解决此事。

  得知此结果后,王女士将此事反映给工商部门和媒体,希望讨个说法。

  对此,新疆志通律师事务所柴继光律师认为,依照法律规定,若车辆交付前发生风险应由卖家承担,交付后由买家承担。但如果只是形式上的验车交付,并没有实际进行,出现风险应由卖家承担。同时,4S店工作人员在汽车装潢过程中发生意外,未尽到保管义务,应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当日上午,记者见到了4S店一名杨姓负责人,她介绍说,该店营业有七年时间,还是第一次遇到王女士这样的情况。事发后,刮擦车主对王女士的新车进行了赔付。由于王女士已经签署了验车单,出现这样的意外只能由王女士自行承担。

  对于4S店给出的处理结果,王女士并不满意,打算走法律程序来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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