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质监抽查:低压电器元件及小家电产品合格率为93.8%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为了促进低压电器元件、小家电行业健康发展,有效监测行业产品质量,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低压电器元件、小家电、灯具和电动工具类生产企业进行市级监督抽查。本次共抽查16家企业16个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15家企业15批次,抽样产品合格率为93.8%。
低压元器件产品抽查依据标准: GB14048.2-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2部分:断路器》、GB10963.1-2005《电气附件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1部分:用于交流的断路器》、GB14048.5-200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 机电式控制电路和电器》。
小家电及相关产品抽查依据标准: 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一部分: 通用要求》、GB4706.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12-20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储水式热水器的特殊要求》、、GB4706.28-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吸油烟机的特殊要求》、GB3883.1-2008《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一般民用灯具抽查依据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检验项目为对应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标准中有关“结构、接地规定、外部和内部布线、防触电保护、耐潮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的适用项目。
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因为:生产企业未能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关,生产源头把关不严;没有进行必要的出厂检验,或者出厂检验有漏项,导致不合格产品流向市场。
针对本期监督抽查反映出的质量问题,市局监督处将对抽查不合格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要求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并依法对其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