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提要:2014年7月14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公告编号:2014-029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7月14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董事向锦明先生、何绍军先生、刘斌先生、张颖女士属于该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均已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14年7月14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69.8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7月15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对此发表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此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变更,相关议案将另行审议,不在本次董事会审议。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4-03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7月14日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7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游金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本次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取得与授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获授条件,监事会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7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4-03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7月14日为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方雨虹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调整前具备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344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数由344名调整为311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及预留激励对象。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激励计划有效期6年,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期4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锁定期后的4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分4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三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四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四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

  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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