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中轴线拆迁补偿没变 安置房早一年交付
在履行了征求意见稿公示和听证会环节后,6月19日,《惠州市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正式确定并且对外公布,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变化最大的是安置房交房时限缩短一年,搬迁补助各项费用都有所提高,不过,核心补偿标准没有任何变化。
拆迁安置标准不变
惠 州市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是惠州市江北中轴线建设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两个月前,惠城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核心区城市轴 线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5月22日惠城区法制局又组织召开听证会,收集被拆迁户的 意见和建议。
在补偿安置等相关事宜一直悬而未决的背景下,6月5日,却突然开始拆除惠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仓库,并且宣布拆迁正式开 始。这在500多户被拆迁户中引起了不安,他们希望尽快看到拆迁补偿安置的最终方案。昨天上午,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制局获悉,6月19日拆迁补偿安置终于 有了定论。在参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惠州市市民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确定并且对外公布,南 都记者对比了此前的征求意见稿,被拆迁户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没有任何变化。
拆迁户不同意可去法院起诉
南都记者从惠城区法制局获悉,按照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签约搬迁工作,就是说到下个月底,就要求完成签约搬迁。据南都记者观察,这不但对被拆迁户是种压力,对负责拆迁的工作人员也是一个非常艰巨的挑战。
从 记者走访的情况来看,不少被拆迁户依旧对此实施方案有很大不同意见,但这已成为定论,如果被拆迁户不服,该如何行使自己的正当权利呢?据惠城区法制局相关 负责人介绍,如果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变化]
安置房交楼提前一年
旧:2018年12月31前
新:2017年12月31日
在 听证会上,关于安置房的交房时间是被拆迁户争论最大的问题,参照水北二期安置房迟迟不能交房的先例,被拆迁户们都希望能够先看到安置房再签约。与此前的征 求意见稿相比,虽然没有达到被拆迁户们的要求,安置房交付使用时限却也缩短了一年,由原来的2018年12月31前变为2017年12月31日,这也成了 实施方案中提到的最大变化。
昨天上午,南都记者走访了不少被拆迁户,大家表示已经知道了实施方案内容。而安置房的交付使用时间依旧 是大家争论的焦点,“我们仍然坚持先看到安置房再签约,要不然就按照华贸商品房的价格给货币,”作为东江化工厂被拆迁户代表的黄先生表示,希望市领导能够 走到被拆迁户中间来听听大家的声音。
搬迁补助标准提高
例如:热水器移装费为200元/台,比原来提高了50元
在听证会上,大家反映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到的搬迁补助标准太低,尤其是对已经第二次搬迁的被拆迁户来说,实在无法接受。南都记者注意到, 在实施方案中确有吸纳群众意见的痕迹,针对被拆迁户的意见,搬迁补助各项费用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也是除安置房交房时限提前以外,变化最明显之处。
在实施方案中提到,热水器移装费为200元/台,比原来提高了50元。空调拆装费由原来的200元/台提高到300元/台。不同性质房屋被拆迁的临时过渡费 也有所提高,其中,永久性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被征收人临时过渡费由原来的16元/㎡提高到每月20元/㎡。产权登记为商业的房屋,按被 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首层为每月100元/㎡,第二层及以上每月60元/㎡的标准,比原来分别提高了40元/㎡和30元/㎡。经认定为商铺的房屋和产权登记 为写字楼(办公)的房屋,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关于搬迁补助,听证会上大家希望缩短计补时间或者提前计补,不过,实施方案中对此没有变化,依旧按6个月一次性计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