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法律彰显的法治与文明

  从执法者执法行为的规范,到驾驶员驾驶习惯的养成,到行人文明出行的觉醒,《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带给我市交通文明的变化深刻且长远——一部法律彰显的法治与文明

  十年间,淮南从“自行车时代”已经踏入“汽车社会”的门槛。“闯黄灯”、“史上最严交规”、“中国式过马路”……这些耳熟能详的热点词,交通安全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是最受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随着汽车时代的到来,《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构建法治交通、平安交通,确保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畅通出行中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执法者:从随意到规范的转变

  “这里虽然是斑马线,但您应该耐心等绿灯亮起再通过,否则您不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且这样做很危险,发生事故后悔就晚了!”4月22日9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巡逻大队副大队长倪斌正在淮河大道新市委岗亭附近执勤,劝导行人不要闯红灯。

  行人明显有些不耐烦,很快打断了他的话:“我知道,我知道,你不要讲了。”倪斌还在教育违法者:“请您耐心听我说完,违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不要不在乎,发生事故伤害的是你自己和你的家人。”

  作为道路交通管理者的交警,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他们承担了更多的职责,并直接影响他们的执法行为和方式。十年来,基层交警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了。

  基层交警普遍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后,他们的执法行为与方式都有很大改变。《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警的执法行为作出了许多要求,大大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现在路面视频监控系统完备,交警持有执法记录仪,必须文明执法、严格执法。方式由原来的“撕票子”到“开决定书、出收据”,再到现在的移动执法终端,电子打印票据,每一个进步都在推动规范执法,增强执法的公正性,减少随意性。

  驾驶人:驾驶行为文明的养成

  走在街头,你会发现绝大多数机动车驾驶员都系上了安全带。“这是交通法的规定,车辆行驶时我们必须系安全带。”出租车司机杨师傅说。

  “最有感触的一点是,我开车经过人行横道时,以前一般不会减速,总是鸣笛。而现在,不管有没有行人经过,只要前方有人行横道,我都习惯地减速、避让。”杨师傅感叹,自从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以来,他的驾驶行为改变了很多。他知道《道路交通安全法》里有这条规定,车辆经人行横道须减速行驶、避让行人。“这只是其中之一,还有很多诸如等红灯不得占道插队、不得将车辆停放在人行道上等方面,我开车的行为改变了很多。”

  与机动车驾驶人一样,绝大多数非机动车都能按规定靠右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遇红灯也都会停在白线内等候。

  行人:出行文明的逐步觉醒

  在206国道三和农贸集市门口的机动车道上,公路巡逻大队的一位交警正在劝说一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老人。“不要在这里行走,很危险的。”边说,边将老人扶到人行道上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206国道三和段是辖区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商贩较多,每天都有一些行人违法,比如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过马路等等。这几年围绕《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撞行人白撞”、“中国式过马路”等问题的探讨,改变了很多行人走路的习惯。

  一些群众都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改变了自己的一些不好的习惯,站在机动车道内拦出租车、坐公交向外面乱扔东西、走路看报纸等不文明行为也将逐渐淡出人们的生活。

  新闻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历时10年。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活动,调节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这部法律是我国道路交通法制建设历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它的颁布实施,对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定交通安全形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交通管理执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具有非常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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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淮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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