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绘就未来5年就业创业“新蓝图”
《日照市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印发,2014年至2018年,日照将组织20万各类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其中,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3.5万人,组织开展创业培训0.5万人,培训合格率达95%以上,培训后就业创业率达85%以上。
此次规划将重点对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大学生)、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企业在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和即将刑满释放的服刑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非日照市户籍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在日照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日照市实现就业的,可在日照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企业新录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可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鼓励通过以师带徒方式,对新录用的员工开展学徒培训,培训前企业需提交培训计划、可行性调研报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复后,师徒签订《师徒协议》。
担任师傅的员工须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每个师傅只能同时带两个徒弟。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企业职业培训标准80%的定额补贴。
此外,规划还对就业专项资金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资金做出专门规定。对培训前已实现就业的培训学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拨付培训补贴标准的80%。
创业培训补贴分三次拨付:学员结业考核合格,拨付首次培训补贴600元;培训后对学员开展创业服务且实现创业的,再拨付400元;为成功创业学员提供创业服务的,再拨付800元,创业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1800元。技师、高级技师补助标准不超过1800元,补助比例为50%。
定点培训机构承担政府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应单独设立职业培训补贴账,并根据实际培训需求合理支出,主要涉及培训宣传费用、教材教具费用、证书费用、实训耗材费用、教师讲课费用、教室租赁费用、交通伙食补助费用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