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0.27亿元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应对消费增长放缓、进出口形势严峻等诸多不利因素,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扩大内需,出台了一系列促消费政策,消费市场保持了平稳增长。据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3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50.27亿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城镇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2.96亿元,同比增长10.63%;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1亿元,同比增长10.72%。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均实现增长

  元旦、春节期间是每年的消费旺季。为了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市商务局充分抓住“两节”契机,指导重点流通企业组织货源,围绕“马年”做文章。各商贸企业在节日期间推出了一系列优惠促销活动,激活了市民购买欲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许多商场百货区对当季货品实行大折扣让利等,各类优惠令市民充分享受了购物的乐趣,得到了实惠。以春节为例,节日7天时间,微笑堂、百货大楼、南城百货、苏宁电器等四大商场以及华荣、又好又多两大连锁超市实现销售额达1.08亿元,同比增长10%。

  一季度,商务部门还依托汽车流通协会等行业组织,积极开展汽车、房产等商品专项促消费活动。3月7日至9日,2014年中国·桂林国际汽车房产博览会暨电动车博览会在桂林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展会以“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为原则,吸引了参展单位52家、参展品牌89个,共接待观展市民12万人次,销售汽车1050台,累计成交金额达1.75亿元。

  一系列促消费活动大大活跃了市场,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统计数据显示,1—3月,我市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大行业实现平稳增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分别实现销售额91.73亿元和144.0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1.9%;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实现营业额5.49亿元和24.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5%和12.1%。我市重点监测的16家零售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总额达11.22亿元。

  稳定的物价保证了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整个消费市场的两大主题是扩大消费和稳定物价。只有稳定物价,才能保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物价稳定,市物价、商务等部门加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完善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生活必需品商品储备制度,加大对“菜篮子”工程和大型农贸批发市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降低物流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的各项政策;开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试点建设工作,做好锦绣乐园、棉纺厂、六合路花园村、铁西小区、平山廉租房等5个试点商店猪肉和食用油销售监管工作等。一系列措施保证了我市物价水平的基本稳定。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公布的数据显示,一季度,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0%,低于全年4%的物价调控目标。

  相对稳定的物价,保证了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同时消费的增加又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统计数据显示,1—3月,我市大多数类别商品零售实现增长。在限额以上批发零售法人企业统计中,我市有销售业务的商品共22个类别,有13大类的商品销售实现增长,增幅超10%的有10大类。其中,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165.1%,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45.9%,家具类同比增长37.7%,中西药品类同比增长22.1%,化妆品类增长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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